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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忘了小偷也看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 12:02 红网

  在某媒体上看见一篇奇文,说是某公安分局抓获了一名专偷国家机关和企业的大盗,他身穿名牌,气质讲究,打着手机出入各大机关和企业,很少被盘问,半年时间,保守估计偷窃了30多万。事奇文更奇。奇在记者采访了这位“颇有头脑”的大盗,通篇成了该大盗的“经验总结”。

  请看看记者的提问,“你这次是怎么偷的”,“为什么失手?”,此乃倒叙,然后
记者总结出失手皆因太贪。下面的提问就更具体更深入了,也就是如何去偷,偷的技巧“偷什么部门和什么人?”,“为什么选择这些地方?”,甚至于,“如何选择时间?”,“事先是否需要了解,通过什么途径了解?”,“值钱的东西怎么处理?不值钱的随手丢掉吗?”,还有一句提问更令人夷匪所思:“遇到过什么危险?”让人有脚色错乱象学生请教老师的感觉。更“有趣”的是该记者提了个追星族经常提的问题:“你平常都穿什么名牌?这位大盗面对“求知欲”如此强烈的提问者,侃侃而谈,把自己的经验毫无保留地和盘托出,具体而细致。在记者要求“谈谈体会”时,他更是有点儿眉飞色舞起来。

  这是揭露和批判吗?我越看越像是在传播盗窃手段。

  该文题曰《专盯大机关 半年偷了30万》,若加上引题则更为贴切:“小偷想成大盗者必读”。

  我不怀疑作者的初衷,他是想以此案例唤起人们的警觉,可一不留神,成了新手上路的“指南”,小偷蜕变大盗的“密笈”,他写这个东西时忘记了一点,小偷也会看报。这正是我所担心的,小偷能拒绝半年30万的诱惑吗?他极有可能通过这篇奇文,学到大盗的“成功经验”,而避其失手之教训,变得更加狡猾,更加贪婪,对社会的危害会更大。谁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呢?

  张君特大抢劫案侦破后,有的影视圈人欲将其拍成电视剧,引起了广大群众的担忧,因为一旦拍摄,必然会展示破案的细节,被歹徒学了去,就会增强他们反侦破的能力,虽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但我们会为“道高一丈”付出更大的心血,遭遇更棘手的难题。群众的担忧不会是杞人忧天吧?曾在报上看到一幅题为《找差距》的漫画,两个小偷正在看“破案纪实”的电视剧,其中一个说:“看清了,人家是怎么得手的。”我们在研究如何破案的同时,他们也在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学习”更加高超的作案手段和对付我们的办法。因此,在表现这些敏感的题材时当慎之又慎才是,切不可留下始料不及的遗憾和后果。

  (稿源:红网)

  (作者:秦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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