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忘了小偷也看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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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2日 12:02 红网 | |||||||||
在某媒体上看见一篇奇文,说是某公安分局抓获了一名专偷国家机关和企业的大盗,他身穿名牌,气质讲究,打着手机出入各大机关和企业,很少被盘问,半年时间,保守估计偷窃了30多万。事奇文更奇。奇在记者采访了这位“颇有头脑”的大盗,通篇成了该大盗的“经验总结”。 请看看记者的提问,“你这次是怎么偷的”,“为什么失手?”,此乃倒叙,然后
这是揭露和批判吗?我越看越像是在传播盗窃手段。 该文题曰《专盯大机关 半年偷了30万》,若加上引题则更为贴切:“小偷想成大盗者必读”。 我不怀疑作者的初衷,他是想以此案例唤起人们的警觉,可一不留神,成了新手上路的“指南”,小偷蜕变大盗的“密笈”,他写这个东西时忘记了一点,小偷也会看报。这正是我所担心的,小偷能拒绝半年30万的诱惑吗?他极有可能通过这篇奇文,学到大盗的“成功经验”,而避其失手之教训,变得更加狡猾,更加贪婪,对社会的危害会更大。谁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呢? 张君特大抢劫案侦破后,有的影视圈人欲将其拍成电视剧,引起了广大群众的担忧,因为一旦拍摄,必然会展示破案的细节,被歹徒学了去,就会增强他们反侦破的能力,虽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但我们会为“道高一丈”付出更大的心血,遭遇更棘手的难题。群众的担忧不会是杞人忧天吧?曾在报上看到一幅题为《找差距》的漫画,两个小偷正在看“破案纪实”的电视剧,其中一个说:“看清了,人家是怎么得手的。”我们在研究如何破案的同时,他们也在通过各种各样的途径“学习”更加高超的作案手段和对付我们的办法。因此,在表现这些敏感的题材时当慎之又慎才是,切不可留下始料不及的遗憾和后果。 (稿源:红网) (作者:秦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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