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社会学造就一纸幸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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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5日 09:42 红网 | |||||||||
北京市民说自己幸福我信,因为他们有许多引以为豪的地方,比如出生在首都,生活在祖国的心脏,物质条件优越,精神生活丰富;沈阳市民说自己幸福我也信,因为他们也有许多值得骄傲和自豪的地方,比如东三省曾经创造过辉煌的历史,并将在振兴东北的历史进程中创造新的辉煌。但你要问我,北京市民和沈阳市民哪个更幸福?我肯定答不上来,因为二者不根本不具备可比性。
但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去年底发布的《2005年社会蓝皮书》却恁是整出了这么一个排名:在国内被调查的7个城市中,沈阳市民的“幸福感”仅次于上海位居第二位,超过了北京和广州市民。(2月4日《华商晨报》)不能不佩服这些社会学家的“智慧”和“良苦用心”,竟能把如此抽象的意识形态具体到用统一标准丈量的地步! 幸福感是什么?通俗点说,幸福感是一种感觉,一种意识形态。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决定意识,意识随物质的改变而改变。套用一下,市民的幸福感也不是一层不变的。在同样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面前,有的人觉得幸福,有的人觉得不幸福;有的人今天觉得幸福,明天觉得不幸福;有的人知足常乐,随遇而安,有的人却欲望不止,时刻都感到不幸福。同理,北京市民感到很幸福的生活状态,换了沈阳市民却不一定就能感到幸福;沈阳人感到幸福的北京人也不一定会视为幸福。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实际情况,比如不同的生存和地域环境,不同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的人文环境和精神追求等等。把北京、沈阳这样两个定位不同的城市生拉硬扯进行比较有什么意义呢? 写到这儿,我又想起了《2005年社会蓝皮书》的另一个结论:目前中国近八成居民感到生活幸福,农村居民幸福感强于城镇居民。真无法想象,我们的社会学家们一年忙到头,就整出了这么两个伪科学的结论。他们以社会学家的名义造就公众的一纸幸福,无疑是想利用自己的权威把一种意识形态说成一种既成事实,让公众误认为,这两种结论就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可公众会把这当真吗?问问北京市民和沈阳市民就知道了。 幸福感是与生俱来的一种最真挚的情感,是抽象的,是变化的,它跟物质有关,跟精神有关,还跟公众的心态有关。富人有富人的幸福,贫民有贫民的幸福。富人不一定就比穷人幸福,穷人也不一定就没有富人幸福。沈阳市民不一定比北京市民幸福,北京市民也不一定就比沈阳市民幸福。道理其实很简单:幸福掌握在我们每一个人手中,发源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幸福时刻萦绕在我们身边,就看我们能不能机警地抓住。 (稿源:红网) (作者:刘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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