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威
1月27日,某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在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以高票获得通过(1月29日《检察日报》)。近日各地的“两会”陆续召开。审议政府及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是人大会议的重要议程。在人们的印象中,各地的“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似乎不是“全票通过”,就是“高票通过”。“全票通过”倒是不难理解,可这“高票通过”到底有多“高”?
赞成票到底有多少?反对票、弃权票又是多少?媒体的相关报道总是含糊其辞,让人不知所云。
媒体之所以有意无意地回避这个问题,其原因恐怕是历年来各地“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几乎总是“全票通过”,这样方方面面才算是皆大欢喜。如果出现反对票、弃权票,哪怕只是极少的几张,就认为“一府两院”丢了面子。而在报道中写上一笔“高票通过”,也算是“为尊者讳”,就可以照顾有关方面的情绪了。
其实,部分人大代表投反对票、弃权票,是一件正常的事,也是一件值得欣喜的事。反对票、弃权票的出现,说明人大代表在真正行使权力管理国家大事,这是民主与法制建设不断进步的体现。同样,对于那些工作报告未能获得“一致通过”的国家机关来说,虚心听取一些尖锐的批评意见,对改进今后的工作无疑也大有裨益。投反对票、弃权票既然是客观存在的,媒体就应该如实报道,不能瞒头藏尾。这样看来,这“高票通过”到底有多“高”,还是还人民群众一个明白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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