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文凭与公证的信任危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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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31日 13:1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记者 许尽义 王永钢 通讯员 沈思新 郁奇 在刚刚举行的2005年南京公证年会上,南京市司法局局长杨福明在会上说,新的一年要加大对公证行为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力度,把公证质量作为关系到公证事业兴衰成败的头等大事来抓,坚决制止行业内不正当竞争、违规操作和虚假公证。杨福明局长的话听来掷地有声,严峻中透着沉重,记者的理解是,如果不对当下公证行业中出现的问题下大力气进行
而有关业内人士的话,则将杨局长的担忧解读得更为明白:由于缺乏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直接导致公证机构执业风险的加大,从而影响了江苏全省公证的整体质量。最能为这个说法佐证的是,“近年来,江苏省公证机构在办理涉外公证过程中,经常发现一些当事人为达到非法目的,提供虚假学历证明材料申办公证”。南京市第三公证处有关人士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南京市第三公证处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2004年5月30日,某出国中介公司介绍五人到他们那儿办理出国相关公证,其中包括学历公证。当时五人都提交了学历证书原件,其中两人持某市技工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三人持某市职工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在受理公证后,承办公证员按程序对学历进行了核实,仔细比较材料,发现某市职工学校在不同年份颁发的《毕业证书》材质和其中的书写相同,有重大疑点,当事人也未能给予合理答复。之后有一人自称教育局干部打电话给公证处,称五人的学历都是真实的。这一反常现象更加深了公证员的怀疑。经向两地教育部门联系,证实:某市技工学校早前已经取消,两份学历证明是新做的,三份职工学校的毕业证书上所盖的校长印章与真校长人名不符。基于此,公证处对五人的公证申请予以了拒绝办理。这位人士告诉记者,2004年,江苏全省共有26家公证处委托他们核查学历、学位证书或在读证明245份,其中查明属于国家不承认及虚假学历、学位证书30份,他们及时中止了公证事项,有效地降低了公证机构的执业风险,维护了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 对于公证这个行业来说,将假冒从公正的防火墙逃脱出去,不仅是个讽刺,更将会对这个行业的权威造成致命的打击,这就是今天记者要将“假文凭”公证拿来一说的原因。从已经公开的数据看,我们知道,公证部门已经把不少“假文凭”的面目戳穿,但是从实事求是的态度而言,应该承认,肯定也有蒙混过关的情形存在。也就是说,在一定的范围内,“假文凭”的确有侥幸被公证成为“真文凭”的情况存在。我们知道,很多人要求公证文凭,就是为了出国的需要,如果“假文凭”被轻易地公证为“真文凭”而流到域外,那公证文书的国际信誉和域外效力就要受到怀疑,受到影响的就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了,整个国家的形象也将随之蒙尘,所以这种现象必须得到遏制。我们已经看到了有关方面的努力,比如,江苏省司法厅要求各地公证机构对当事人申办用于出国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或在读证明等公证事项所提供的学历证明材料,必须上网查询或直接到江苏省教育厅所属的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进行核实、认证,同时,该省司法厅还进一步加强了涉外公证的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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