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未名
据中新社报道,中国财政部常务副部长楼继伟日前在出席“中国经济形势报告会”时表示,中国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时机已经成熟。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分别于1991年和1993年颁布。楼继伟认为,目前确实到了应该考虑进一步合并的时候了,应实行统一的政策,出台
国家的企业所得税法,他说这是明年乃至今后几年要解决的事情。
他认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对内外资企业应该实行公平待遇。外资企业在所得税上享受超国民待遇,比国内企业的有效税率要低10到12个百分点,这是很不公平的。除税率不同外,税基也不同,对国内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不公平。而且不同所有制企业实行不同的所得税法,给征管也带来困难。外资企业目前在中国有相当大的投资规模,楼继伟说,在研究所得税法合并的同时,也考虑到了对外资企业的过渡期问题。
据悉,有54家在中国的跨国公司于日前向财政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名上书,要求延长税收政策优惠期。但另据报道,那不过是对几十家跨国公司组织的调研报告,阐述了他们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看法,提出了若干希望能给予考虑的意见和建议,谈不上“集体上书”。另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对此表示:“一个主权国家的财政政策,任何时候都可以自主改变。”
点评:乍看到有关几十家跨国公司联名上书国务院,反对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消息,主持者就有点儿疑心。因为税制的改革和变动,如楼副部长在上面所说,这属于主权国家自己的当然权利。老外凭什么来反对﹖跨国公司们如此做法岂不是太无知、太蛮横了吗﹖我改税制是我的权利,你的权利是据此调整你自己的投资和经营策略。现在说这只是一个调研报告,这就比较合理了。
当然,这种调研,其实也只能起到“吹风”的作用,其结果是可以想见的:作为以赢利最大化为目标的外资企业来说,当然希望政府对他们的税收越低越好,越优惠越好。但中国对外资企业的这种税收优惠,已经实行了这么多年,早该到了“并轨”的时候。不然,长期实行下去,对“对国内企业尤其是私营企业不公平”楼继伟语。我们不能总是这样“胳膊肘往外拐”吧﹖何况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市场的繁荣兴旺,中国的赚钱机会之多,正在越来越吸引外资,此时不并轨,更待何时!
当然,我们是礼仪之邦,对税收制度作如此重大的改变,是应该预先告知人家的,是应该给时间让人家有所准备的,此所谓“勿谓言之不预”也。有消息说,真正实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的时间,可能定在2007年。但此消息尚待进一步明确。这一消息,不仅对外资企业很重要,对中资企业同样也很重要。
道理很简单:“并轨”将使中资企业的竞争力得到加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