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义与重商应在商业逻辑与道义之间平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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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 11:03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鄢烈山 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在“2005宏观经济引导力”论坛上,再次放出2005年房价将上涨的信号,再次表达了他对于房地产开发的强硬姿态:“我坚持一个观点,不要让所有的老百姓都买房子,因为我们没有那么大的生产量。在供应量很少的情况下,一定是先满足最富的人。”(见1月11日《中国青年报》,以下与他相关的引语皆据该报)任志强并不讳言自
他的立场(或定位)有问题吗?没有,他就是商人,在商言商,用现代经济学术语明确地表述:就是经商者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尽可能使资本增值。这有什么错呢?你可以像社科院金融发展研究室主任易宪容那样,用土地供应的数据,用美日等发达国家房地产开发的资料,将他的具体观点批驳得体无完肤,可以痛斥认为中国只有富人有权利买房子的说法是“一派胡言”,但是,你很难推翻他的立场:在商就该言商。任志强的意思表达得其实很明白:穷人能不能有房住、如何扶贫、如何治理生态环境,“那是政府的事儿”。他说的不是吗?政府本来就应当负起救助穷人、扶持弱势群体的责任,从公共政策的制定到公共管理的实施,倾心维护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均衡与和谐,以实现社会的稳定与公正。 任志强讲了大实话,他的冷冰冰的商业(资本)逻辑,应当让所有的政治家和政府工作人员都铭记在心———别种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别指望推卸责任。我们也别拿时髦的新引进的“社会责任”压人家,“社会责任”这玩艺不是商人“内生”的观念,人家赚钱施舍了好几笔钱给各种基金呢,还要怎么着? 听任志强之言,我不由得想起那个千里背尸的湖南老乡李绍为。61岁的光棍李绍为,带着54岁的文盲乡邻左家兵到福建龙岩市做苦工,为公路挖电缆沟。天寒地冻时,左家兵突然发病救治不果。李绍为认定:人是我带来福建的,他死了,我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不能让他抛尸外乡。于是体重只有102斤的他,背着130斤的僵尸辗转来到广州火车站……他关于“活要见人,死要见尸”的想法与做法,比起任志强的观念与作为,显然不在同一个时代。李绍为透出古板乃至“愚昧”,任志强则显得气派而“现代”。 你喜欢哪一个呢?我想绝大多数人内心深处喜爱的是李绍为,而对任志强“敬而远之”。理由很简单:前者有情有义值得信赖,堪托生死。为什么败军之将关羽在中国民间被不断神化,成了最神圣的古代英雄呢?人们看中的不是他的“成功”而是他的“重义”。而一个不管不顾别人只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人,是很可怕的,你不知自己在他的算盘上何时被三下五除二地划拉掉。如果我们认定人的世界不应当浸没在利己主义的冰水之中,那么,我们就不能只遵从商业(资本)的逻辑。 难道我们只能在任志强与李绍为两种行为模式中做非此即彼的选择吗?我们应当也可以在现代与传统,在商业逻辑与道义担当之间,达成一种平衡,使之相得益彰。 鄢烈山,南方日报报业集团高级编辑,著有《中国的羞愧》、《一个人的经典》等杂文、时评集1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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