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道而驰的素质教育改革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 15:25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彭远文(1月9日《南方都市报》) 据《郑州晚报》报道,日前,河南省教育厅正式下发了《河南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课改实验区的初三学生综合素质均要以等级制的形式参与普通高中录取。这里的综合素质分为: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合作与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6个方面。比如说:假如确认你孝敬了父
以道德品质为例,我们知道道德依靠的是自律,那么以“挣分”作为利益驱动到底是在损害道德还是在提高道德水平?我们为了挣分而去孝敬父母,我们也可以为了“挣分”(或者更大的利益)而去伤害父母。因为道德和其他东西不一样,道德本来就意味着是非功利。要考验一个人道德是否高尚,往往更为关键的是体现在:当损害自己利益的时候,还能不能坚持道德标准。道德本身就是最终目的,所以康德才会那样说:只有天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最令人敬畏。说到这里,我们可以明白道德是不需要附加什么的,试图通过附加价值来提高道德水平,这才是真正的不切实际。如果这么做,可能正好是背道而驰,使“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的情景为之重现。 因此,这种举措,不是在纠正应试教育的弊端,事实上正好相反,它是变本加厉:如果说以前的应试教育仅仅局限于学习成绩,那这一次,是把更多的东西绑架到了应试教育体制这架战车上面。 《江南时报》 (2005年01月10日 第三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