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浠水县一周姓干部主编了一本《大别山浠水风物传奇》的书,该书汇编的文章,数十篇大段大段与此前公开出版的他人作品一模一样,署名作者赫然是近50名县领导及局和乡镇领导。该县宣传部一名副部长表示,用县领导名字署名,领导们均不知情。揭露此事件的浠水文化馆退休职工朱泗滨怀疑编者“以文媚官”。该书主编周某却说,“署名是经大部分原作者同意,由几名编辑编审的,我只管筹钱出书。”他承认,出书是其个人行为,费用全系自筹,并全部用于赠阅,还未及送给领导就被查;书中仅一篇由一名副县长写的序言给
该领导看过,其余署名均未与相关领导通气。(据《西安晚报》12月19日报道)
现在是什么样的事情都有。按说,出一本书确实不易,何况著书立说为上层建筑领域里的事,并非人人可为。当领导的并非能著书。一本书就是署上领导的名字,往往也会让读者大打折扣。著书人完全没有必要在自己的著作上面署上领导的名字,况且将别人的作品抄袭来再署上领导的名字,真成了弄巧成拙。作为领导干部也应该自重和自爱,自己有能力和水平写书,就自己动手去写,没有那个能力,就不要附庸风雅。
就说浠水县的这本书的署名纠纷,尽管各说各有理,揭露抄袭行为的人认为主编是“以文媚官”,编者对此否认。但不可否认的是抄袭属实,且领导的名字署在抄袭的文章上面也属实。也可能编者有着以编书对领导进行精神贿赂的用意。东窗事发后,领导们一口咬定说不知道,编者也开始搪塞。无论怎么说,这是一件令人尴尬的想不大通的事情。
尽管作者否认“以文媚官”,但客观效果在此。如果没有人发现和揭露,这本书不是可以招摇过市了么?既让主编名利双收,也能让领导们跟上风光一番。这下可好了,抄袭侵犯了别人的版权,如果其他作者穷追不舍的话,是要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想出名反而坏了名声;想赚钱恰恰赔了本钱。真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本意想讨好领导,却让领导们非但未出名却也跟上出了丑。尽管该县的好些领导都说不知道此事。谁又能相信呢?也可能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以文媚官”未媚成,看来,倒霉的是编者,还有署了名的领导。情况究竟是怎么样的,目前难得一一搞清楚,但愿官员们不是“偷鸡不成反折一把米”,更希望少来一些这样的“以文媚官”的故事。
(稿源:红网)
(作者:陈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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