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圈地热背后的城市规划政绩畸形惯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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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 08:59 中国经济时报 | |||||||||
孙立忠 就在中央高层高调严管土地之时,国内各大城市正忙于新一轮总体规划的修编。但“总的倾向是过热”,一些地方政府存在着不顾客观条件极力把城市做大的趋向,“实际上是要争取今后有更多的土地可以拍卖,以获得眼前利益。”两院院士、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理事长周干峙和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副院长董光器等专家指出了一些地方存在的误区
“总的倾向是过热”,这就意味着规划有失理性,贪大求高。一些地方的过分表现,俨然只有“人有多大胆,地划多大圈”方可形容。 今年3月,国土资源部向社会公布了首批公开调查的山东省齐河县政府非法批地案、陕西省周至县政府非法占地案等五起土地违法大案的调查处理结果,有关责任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应该说,这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但不容否认的是,违法占地仍未停止,在某些地方甚至可以说仍很猖狂。新一轮规划修编中所出现的问题,不过是其缩影。 规划修编,何以演化成“新圈地运动”,成了某些官员眼中的“圈地”良机? 按说,规划都是中长期规划,要在若干年后才会由蓝图变为现实,规划实现之时往往已远过了当下领导们的任期,按照只顾眼前不顾长远的官场潜规则,领导们不该有这么高的热情才是。但某些地方对新规划表现出过分的热情,却说明规划修编在某些方面暗合了官员们的利益。一方面,新规划的推出广受公众的关注,会有极大的轰动效应,这也被某些官员认为是很大的政绩。同时,新城区建设等能将政绩显性化,这也刺激着某些官员的欲望。另一方面,这与眼前利益还密切相关。相当大一部分城市的政府,还面临“吃饭财政”的窘况,城市建设的资金,最主要的还是靠卖地的收入来获得。于是,某些地方政府就企图通过规划修编来圈进更多的土地,从而解决建设资金问题。至于这是否在寅吃卯粮、涸泽而渔,则就无暇关注了。这两个原因可以说相辅相成,都关乎官员评价机制及科学发展观的树立问题。 然而,新规划究竟又是如何成为地方领导人拍脑袋、夸海口的产物的呢? 首先,这源于规划修编的严格程序被某些官员看得可有可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城市及国务院指定的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设市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另外,在向上级人民政府报请审批城市总体规划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如果都能依此施行,某些地方也不至于将规划弄得那么不着边际。而现实是,有的城市虽然也在报请审批,但却是边报批边开工建设,事实上已是先斩后奏。 其次,专家和规划人员缺乏应有的独立性。城市政府进行规划修编,目前大多通过市场运作方式来获得。这一运作模式有它的优点,但也有不容忽视的弊端。那就是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在市场竞争压力下,受利益驱动,往往被动地接受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委托的规划编制任务,无视城市发展的科学规律。一个个缺乏科学性、好高骛远的“大规划”的作出,无疑是违心地盲从领导的政绩需求的结果。而作为专家,在规划修编中,也未得到应有的尊重,领导的“一言堂”远比专家的意见管用得多。 再次,公众缺乏足够的话语权。某些地方也对城市新规划进行所谓的公示,让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但后半程的操作却不透明,到底有多少人对新规划表示反对,哪些问题被强烈反对或质疑,这些都不公布,最后只是笼而统之地说新规则得到了市民“一致”的拥护。而在地方媒体上,也鲜见对于新规划的不同声音。 “为什么我的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显然,某些领导对宝贵的土地并没有这样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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