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性婚介反映社会伦理进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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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 14:04 新京报 | |||||||||
12月10日《法制晚报》报道,南京婚介行业新添了一项业务:为丧失性功能的单身男女提供无性婚姻介绍。 在封建社会,对无性婚姻中一方当事人的悲惨遭遇,社会常通过树立“贞洁牌坊”的形式加以表彰。这种实质上的不平等或表现为财产关系的不平等,或表现为社会地位以及人身自由的不平等,而最终是为了实现夫妻双方在性的权利义务关系上的不平等。比如无性
敢于在这种活动中抛头露面的人,他们对无性婚姻的主张恰恰彰显了人对自己基本权利的坚决维护,体现了现代社会中人的自由的觉醒。这种建立在夫妻双方性权利义务关系平等基础上的无性婚姻,是一次更高水平上的人性的回归,是人道主义的胜利。 由于我国社会伦理文化发展中的德性倾向,历史上对婚姻中的“非性”因素关注更多,耻于把性放在婚姻的中心地位。这是南京个案如今被赞许的深层次的原因。当然,现在社会伦理已经出现了新变化:普遍承认婚姻中性的中心地位,承认性在确保婚姻质量中的基础作用。 性生活的内容是非常丰富的,无性婚姻的当事人也需要性爱抚和性关怀,性能力的缺失并不意味着性生活的完全缺失,尤其是对感情基础非常好的“无性”男女来说,并不一定是世界末日。与一些正常人名存实亡的婚姻相比,无性婚姻甚至有它更稳定的优势。 现代婚姻以及由婚姻所缔结的家庭,其主要功能包括生殖繁衍、追求幸福快乐与人的自我完善。生殖繁衍和由性交产生的快乐途径的缺损,并不代表婚姻基础的全部丧失。南京案例说明有无性婚姻这种社会需要,同时又能满足自主性和不伤害的两大伦理原则。 □李隼(中山大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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