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旁观:家族式犯罪贪官的慈父之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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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 11:58 中国新闻网 | |||||||||
“我的所作所为不仅害了自己,也害了儿子。他今年才26岁,受过高等教育……但因为我,上梁不正,使他在思想上受到了污染。”王道生的话充满了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最后以一个不合格父亲的名义请求法庭对儿子从宽处理。说到最后时,记者听到他的声音已经变得有些哽咽。据12月1日的《东方新报》报道,11月29日涉嫌受贿400余万元的湖南省政府原副秘书长王道生一案进入第二日的审理。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王道生作了如上表示。
自己囹圄受责之时,还念念不忘为儿子深情陈词、大力开脱,请求从宽处理,甚至到了哽咽的程度。如此“慈父”之心怎能不令人感叹甚至萌生同情之心?在我们耳闻目睹的贪官中,曾任湖南省机械局局长的林国悌因为“家族式”犯罪而锒铛入狱,也写下了一封“感人至深”的忏悔信:“作为一家之长,我不能使你们幸福,相反给予你们痛苦、灾难和不幸!……当想到全家遭受的毁灭性打击,你们遭到的痛苦和灾难时,我真痛不欲生了……”1992年至1998年,林伙同儿子林如海、妻子赵幼娟先后收受他人贿赂527余万元。 为什么贪官特别是“家族式”犯罪的贪官都有一颗“慈父”之心呢?类似“语音哽咽”、“感人至深”的“慈父”之心,难道仅用他们良心的发现就能解释得了吗?如果真是良心发现的话,他们对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巨大损失、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极大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为什么不“语音哽咽”、“痛不欲生”呢?“慈父”之心,仅仅止步于一家一姓的家族而已,是个人主义的生动写照。 为什么贪官大都有颗“慈父”之心?难道这是偶然的现象吗?汤因比说:“一切力量在伦理上都是中性的。因使用方法不同,它可以成为善的东西,也可以成为恶的东西。”怀慈父之心,为后代造福,本无可厚非。但在为数众多的贪官们的实践中,“慈父”之心成了恶的东西,滑进了罪的泥沼,孪生出了“造福”与“为祸”两种结局。 以怀有“慈父”之心自居的贪官们,早已背离了“天下为公”的古训,违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而是一心一意作“慈父”,全心全力为家“忙”,把权力私用成为家庭谋利的利器。他们眼中的所谓“造福”,就是用非法手段大肆为后代掠夺钱财,为后代营造一个衣食无忧的安乐窝;他们眼中的所谓“为祸”,就是一棋不慎而让整个家庭陷入了“痛苦、灾难和不幸”!这种异化了的“慈父”之心,是颠倒了是非善恶观的真实反映,也是异化的权力观的真实反映,更是“家族式”犯罪的原因所在。 一父之“慈”,百姓之“恶”。于此而言,贪官们的临终忏悔“感人至深”在何处? 【来源:新华网 作者:马廷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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