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暮美人”张五常 教人怎能不失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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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 14:51 新浪财经 | |||||||||
刘正山/文 在进入正文之前,我强调一点,我不是全盘否定张五常先生。相反,我比较欣赏张五常,只不过我所欣赏的1983年以前的张五常。我曾经两次撰文讨论五常先生之“是”——在《何必为难张五常》中,我说“凭他在报纸上发表的学术散文,就评论他的学术,是不负责任的,也是思维方式的错误。”我还说,“贡献最大的要算经济思想,其次是技术方面的
但是,1983年以后的张五常,特别是给报刊撰文(随笔)的张五常,和在内地高校做演讲的张五常,日益偏离学术轨道,不再“偶尔”胡说八道,而是经常的不知所云,误导内地学子,其受害者如薛兆丰等,只知道拾其牙慧,不知道精华与糟粕,一并承继,甚至采用诡辩的手段,玩弄概念,让更多的学子甚至学者受到误导。 我实在看不惯五常先生的自我吹嘘,看不惯一大批学者的盲目崇拜,所以,我不怕自己学识浅陋,在这里捉刀讨论五常先生之“非”。不足之处,请方家指正。 第一,五常先生,你为何不忏悔? 《北京晨报》2002年4月25日《点评中外经济学人士,张五常在北京说什么了?》的文章称,张五常在演讲中说,他可以和听讲者下注赌一把,“我搞了四十年学问了,我从来没有看错过。1981年我就预测过中国的发展,白纸黑字;1986年我发表文章《日本大势已去》;1988年,加拿大的人问我,他们的经济何时复苏,我说最早要到下个世纪初;1996年我说香港要有10年的经济不景气。我不是看风水的,但我能看到局限条件的转变”。 五常先生所说的“1981年我就预测过中国的发展,白纸黑字”,白纸黑字固然不错,但这个推测的结论并不新鲜。其实,市场化的改革,大陆的经济学者早就提出来了。如1950年代孙冶方、顾准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商品经济,1979年刘国光、赵人伟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商品经济。不同之处在于,五常先生运用的是产权与交易费用的分析范式,而且论证更有说服力。当然,我没有否认,在五常先生的那本书中(《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在经济学理论及其运用上,五常先生很有创新,一些观点而今读来仍不觉过时,我只是说,其结论不新。 至于五常先生所说的“我搞了四十年学问了,我从来没有看错过”,非常值得怀疑。作为有良知的人,不应该忘记,当年五常先生所提出的政策建议给我们带来的危害甚至灾难。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2001年4月27日《张五常中山大学讲演(全文)》,五常先生说——“弗里德曼一向主张放开价格管制,1988年我们向中国的领导人极力推荐这一点,结果一团糟。”到底是怎样的一团糟呢?五常先生没有交代。这里不妨简短介绍——当时3000亿元(人民币)的居民存款,数量级远远低于1992年的10000万亿元,更低于目前的10万多亿元,竟然造成全国性的抢购风,在贵州那样的穷地方,居民竟然抢购毛线!这次改革,导致1978年改革以来最大一次经济失控,社会动荡,甚至引发了后来的政治风波。 但五常先生不认真检讨自己的错误,不进行任何的反省,反而且变本加厉,把一切问题都归结为计划经济和政府管制,归结为市场经济不彻底而否认其已经在许多方面被滥用,继续鼓吹不择手段、不惜代价实现“制度变迁,产权革命,与国际接轨”。五常先生于1990年甚至“大胆”预测,中国经济九十年代必将大幅度下滑,少说也要饿死二亿人!现在已是2004年,时间已过去14年,我们反而人丁兴旺! 遗憾的是,五常教授没有任何悔改的意思。2003年6月27日的《苹果日报》上,他发表的《佛老用不着耿耿于怀》的文章说,“两件事使佛老表示对自己的判断失去了信心!”其一,弗里德曼(即五常所说的“佛老”)的货币理论运用于实践中,以失败告终;其二,弗里德曼对欧元的预测错了。五常先生辩解说,“我认为佛老的思维没有错,失灵非战之罪,而是世界的局限转变他看不准。大师就是大师,理论没有错,只是一时大意,摸不准世界大变,也低估了政治的复杂性。”是的,你可以将问题和责任推到“一时大意”、“摸不准世界大变”、“低估了政治的复杂性”等上面,但是,五常先生,你或者“佛老”做的决策建议等所造成的巨大损失谁来承担?台湾的高希均先生曾经说,决策失误比腐败带来的损失更大。五常先生对中国改革和经济发展乃至经济学的发展,带来的负面作用,是否超过了官僚的腐败,自有公论! 第二,五常先生,你为何“李冠张戴”? 五常先生常常将他人的成就或者发现说成自己的。如《经济解释》卷一《科学说需求》第六章第五节“多质的需求验证”,不符合史实的地方就很多。 张五常先生在这节所讨论的“需求假说”,其实早就被学术界称为“艾智仁—艾伦定理”(The Alchian and Allen Theorem)了,用简洁的话语描述就是:当同等的附加费用被加在两个相似的产品价格上的时候,消费者将增加对质量较高产品的相对消费量。于是,相对优质产品往往被运往其他地方销售或者出口。 张五常先生认为,这个“需求假说”发表的时候,讨论的产品是“加州的橙”,而不是苹果。但为什么后来这个产品事例都变成了苹果?张五常先生说,是因为“艾师的假说发表后,两个芝加哥大学的教授不同意,为文反对。我的一个学生(J.Umbeck)加入笔战,橙就变作苹果。今天行内的老生常谈,是苹果而不是橙了。” 我没有找到艾智仁与艾伦的文章原文或翻译文本,但是所查阅到的资料表明:(1)“艾智仁——艾伦定理”最早的出现,是因为一位署名为M.W.P的读者给《西雅图时报》的一封抱怨信,艾智仁与艾伦作为对该读者答复而提出了这个定理。M.W.P当时抱怨说,当地市场上出售的华盛顿产的苹果又小又难看,而他的朋友们送给他的、从果园刚采摘的苹果,至少是当地水果店出售的苹果的4倍大。优质苹果都到哪里去了?艾智仁和艾伦的解释是,如果在当地购买一个优质苹果要花费10美分,而非优质苹果需要5美分,那么,吃一个优质苹果与吃两个非优质苹果所花费的货币量相当。如果将一个苹果运到中东的运费是5美分,那么,在中东,一个优质苹果的价格将是15美分,而一个非优质苹果的价格将是10美分。于是在中东,吃两个优质苹果的花费就相当于吃三个而不是四个非优质苹果。所以,加上运费,在中东,尽管两种不同质量的苹果价格都提高了,但优质苹果相对变便宜了(Borcherding和Silberg,1978年)。 (2)芝加哥大学的两个教授J.Gould与J.Segall发表的质疑“艾智仁—艾伦定理”的文章,时间不是“七十年代初期”,而是1968年。发表的杂志是《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文章的题目是“The substitution Effects of Transportation Costs”。这些,张五常先生的文中没有提及。 (3)J.Umbeck的确是张五常先生的学生(在2002年的一篇文章中,我略有怀疑,后来查证属实),但是,他参战的时间是1980年(文章发表在《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80年2月号)。而此时,“芝大的两位仁兄(J.Gould与J.Segall)”对“艾智仁—艾伦定理”的质疑,已经在1978年被Borcherding和Silberg评判并解决了,“艾智仁—艾伦定理”也被他们修正了(见后文)。而且,J.Umbeck的文章主要是将“艾智仁—艾伦定理”扩展为税收理论。 张五常先生称:“芝大的两位仁兄(J.Gould与J.Segall)......他们错了的是举出的反证实例:龙虾在波士顿原产地最可口,蔬菜在农村原产地比城市的好吃。这两个反证例子不能成立,因为龙虾与蔬菜都是以新鲜为上。波士顿的龙虾运到香港来,其肉缩水会少了三分之一。”张五常先生声称这个观点是自己想出来的:“我自己当年为这个问题想了很久,若干年后才想出‘有质’量与‘委托’量这个重要分别,才知道苹果的只量是‘有质’与‘委托’的合并。糖分委托于只量,问题就清楚了。”当然,更有意思的是在这节的第一段,张五常先生说:“我在这里把艾师的假说略加修改,作点补充,然后一般化地表演一下。” 但是,Borcherding和Silberg在《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1978年2月号上发表的题为“Shipping the Good Apples Out:The Alchian and Allen Theorem Reconsidered”中已经指出,“芝大的两位仁兄”J.Gould与J.Segall对“艾智仁——艾伦定理”的指摘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艾智仁—艾伦定理”假定产品在运往目的地的过程中没有发生诸如损坏、腐烂或其他质量上的变化。五常先生“多年思考”得出的观点,早已被前人解释过了。 张五常先生的其他文章也存在类似的“李冠张戴”。如在《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中译本的序言中,张五常先生写道:“我朝夕思索三个多月,反复推断,但是片段的分析总是连不上。幸而在五月的一个晚上,我无意中将交易费用一分为二,一个较为完整贯通的理论总算显现出来了。”张五常先生所谓“将交易费用一分为二”,即是后文所说的两类交易费用:(1)一个制度在运作时所要付出的费用;(2)采用某个制度或者制度在蜕变时所要付出的费用。换句话说,就是制度运作费用和转变现存制度的费用。这个“交易费用二分法”,对于新制度经济学无疑是个重大贡献。但问题在于,张五常为什么苦思冥想三个多月而不可得,只在偶然的情况下才得出这个“二分法”?要知道,这个“二分法”已经清清楚楚地写在科斯1960年发表的经典文章《社会成本问题》(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里面。科斯的原文(《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上海三联书店1991年版)最后一段是这样写的:“......我们必须考虑各种社会格局的运行成本(不论它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管理机制),以及转成一种新制度的成本......这就是我所提倡的方法的改变”。 第三,五常先生,你的理论还神秘莫测吗? 五常先生在内地“巡回”讲演的时候,经常夸耀自己的学术成就,说自己在这个方面超过了某某,在那个方面超过了某某,或者说自己某篇或某些文章的引用率超过了某某......。在当年,五常先生的大作颇有创见,也对某个学派颇有贡献,但是,当年的观点,而今不再让人高不可攀,不再神秘莫测。再说了,你的成就,不需要自己宣传,后学必然记着。但如果自己四处广告,效果未必好,甚至容易走向反面,古人云:桃李不言,下自成蹊。这句话,值得我们每个人铭记。 我们不妨就五常先生的一些作品进行一番分析。 1.《佃农理论》 五常先生最得意的作品,恐怕是《佃农理论》了。不可否认,该书对新制度经济学的贡献巨大,他对于科斯、阿尔奇安等开创的交易费用、产权等新理论或分析框架,应用来解释现实问题;并且,在理论的运用过程中,对理论作出了一些发展和创新。 其实,《佃农理论》并不神秘,也不复杂。正如一位名叫fulee的网友所指出的那样,200多页的论述,几句话就可以说完——《佃农理论》的首要前提假设便是“交易成本为零”。交易成本为零,就是指调整到效率最大化的交易成本为零。换句话说,如果此时交易没能效率最大化,那么交易成本就不为零。因此“交易成本为零”等价于“交易效率最大化。”既然交易效率已经最大化了,那任何对此交易的改动,一定不可能使其效率更大。否则就不是“最”。因此政府试图通过减租来促进佃农合约效率更大,是不可能的。要么效率不变,更大的可能是效率降低。 但是,五常先生的佃农理论是错误的。一是与实践不符。正如台湾学者陈昭南等所指出的,五常先生推导出台湾土地改革不需要进行的结论与实际状况不符合。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出版的中文版《佃农理论》第279页,易宪容先生也承认了这一点。 二是五常先生的佃农理论为什么与实践不符?因为他的理论错了。不可否认,五常先生使得契约理论复兴了。但是,Stiglitz在1974年指出,分成租佃契约的重要问题是他们是不完全的,他们不能详细地规定在每一个自然态中工人所要完成的劳动的数量,因为努力的水平是无法观察到的。进一步来说,即使努力的水平可以观察到,由于在第三当事人的面前证实工人没有按照契约规定的努力水平付出劳动存在的困难,履行契约同样存在困难。 2.帕累托最优在现实中处处满足吗? 五常先生在1998就任美国西部经济学会会长时,发表的演讲《The Transaction Costs Paradigm》。在这篇演讲中,张教授称:在存在交易费用的情况下,帕累托最优是应该被重新理解的。在现实经济中帕累托最优是处处满足的。如果认为帕累托最优条件没有被满足,则是因为我们忽略了某些特定的约束条件。譬如自助餐(这个例子,最早似乎出现在五常先生的《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的道路吗?》一书),用餐者的最后一口的边际效用为零,而食物提供者的边际成本却大于零,这是和帕累托最优条件相违背的。但从交易费用的角度来看,自助餐的形式节省了等候和伺候顾客的费用,而且这种费用的节省一定是大于限制顾客消费的“浪费”,因此帕累托最优仍然是满足的。 张五常先生的观点存在着明显的漏洞,他将帕累托最优与纳什均衡混为一谈了。如果交易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是双方自由选择的结果,则无论如何,都满足帕累托最优的条件;而对于那些非自愿交易,显然不可能实现帕累托最优。比如说,杨白劳欠了黄世仁一笔巨额债务,没有能力偿还,黄世仁便强行让他在契约书上摁手印,将女儿卖给黄世仁抵债。这种交易,虽然实现了均衡,但绝对不是帕累托最优,无论你考虑什么样的约束条件。类似的例子很多,如你在办公室抽烟,我却因为不得已的苦衷而只好忍气吞声,这也实现了纳什均衡,但不是帕累托最优。 第四,五常先生,教人怎能不失望 本来,学者应该是端正做人、谦和、为人师表,但是,五常先生在这方面让我们很失望。2003年,新闻媒体传出了五常先生涉嫌在西雅图卖假古董案件和因少报7000多万元税收案件遭美国司法部门通缉。直到现在,五常先生还躲藏在大陆,不敢回香港,担心被引渡到美国,进监狱。 也许,诚如五常先生所言,他不明白美国的税法或者他是被人陷害等。但是,从他的一些文章中也难以看出他的正直来。五常曾经多次说他的《佃农理论》开创了合约经济学,书中的一个注脚启发后学,使得博弈论“卷土重来”....,真相如何,自有公论。但是,我所不明白的是,五常先生为什么非要同亚当.斯密、萨缪尔森和科斯等人物比较(前文有所论及)。比古人看得远,本来也不值得骄傲,而且也是再也正常不过的,毕竟,你是站在古人的肩膀上的。比前人看得远,有什么值得夸耀的?而且,一些学术贡献本非自己所创,何必给自己脸上贴金(参看前文)?你当我们都是白痴、不会分辨是非么? 还有,五常的文章和演讲总是在炒冷饭。他总是喋喋不休地广告他如何与赫舒拉发、科斯、阿尔奇安、弗里德曼等学者的交往,如何获得他们的赏识和好评。也许,五常先生“美人迟暮”之感日强,于是加紧自我鼓吹,一方面是学术的吹嘘,另一方面是媚态的显露和张扬。鄢烈山先生曾经在《中国经济时报》揭露五常先生“中国高层无腐败”的妄语,这里不再重复引用。读者还可以阅读他的《经济解释》(商务印书馆2002年2月),该书后半部分一些文章中的一些谀词,完全是主流大报上的腔调,五常与陈寅恪先生所鄙视的那种“曲学阿世”之徒,有什么区别?为了节约篇幅,我就不抄录那些拍马屁的肉麻话了。 我还记得,中山大学教授王则柯曾担忧张五常会误导大陆学生。我可以肯定地说,五常先生带来的误导效应已经出现了。薛兆丰、王玉霞等,就是受五常先生思想毒害的典型。譬如,薛兆丰,在大陆颇浪得“张五常高足”的虚名。尽管说,他将五常先生的行文表述方法学习了个十足,但是,观点却是谬误与昏聩并存。我曾经在《评薛兆丰著<经济学的争议>》中对其观点进行过批评,我那篇文章的观点这里不再重复。这里只提出一点,兆丰在赖以成名的微软垄断案文章中,破绽百出。其实,他连“自然垄断”的概念都没弄清,就敢信口开河地说:“在国外的经济学家有普遍的共识,自然垄断跟政府造成的行政垄断是不一样的。自然垄断是消费者投票投出的结果……”。稍微懂一点经济学常识的人,或者不懂经济学的人,只需要翻阅经济学教科书,就会发现,其对自然垄断的解释与兆丰的大相径庭。兆丰将微软公司说成“自然垄断”,然后替其辩护,这是多么幼稚的硬伤啊!兆丰的经济学是不及格的。 行文至此,提醒一些学者和学子,对待“名人”、“权威”,要擦亮眼睛。 (作者系东北财经大学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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