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罗马尼亚法官演黄片到经济学教授嫖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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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9日 10:01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 刘洪波 国际新闻新鲜事多。近日《武汉晚报》上罗马尼亚女法官“一边当法官,一边当艳星”的报道,算是一件。 事情如下:有人发现在丹麦销售的一盘色情录像带中,女主角是罗马尼亚布加勒斯
这个新闻很奇怪。丹麦与罗马尼亚隔得挺远,竟然会有有心人从这里的色情录像带中发现罗马尼亚的一个地方法官,还到罗马尼亚司法机构去举报,对这几乎铁定“查无实据”的事情,罗马尼亚司法机构还真一追到底,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从这件事回头看刚刚热闹过的复旦大学教授陆德明嫖娼案,很有意思。陆德明嫖娼案,事实比西莫娜出演色情录像要确凿得多。事发后,据说很多人对陆德明教授抱以同情。同情的理由之一,曝光此事可能是因为有人不想让他当经济学院院长,也就是说,将嫖娼案报道出来当作一个“政治阴谋”。然而为什么当中有“政治阴谋”,嫖娼的教授就应该同情?实在令人疑惑不解。西莫娜的事情,也很像是有人不想让她做法官啊,离奇色彩更宜于以“政治阴谋”来解释了。当然,罗国内有没有人对她大表同情,我不知道,但最后她不得不辞职了事,而且辞得干净。陆教授呢,据说只是主动要辞去院长,后来院长自然没得做,学校决定“留校察看”,又引起不服,好像嫖娼行为不该是院长所为,于教授身份倒无大碍似的。按照这种“辞职”法,西莫娜大概只要辞去法官头上的“高级”两个字即可。 丑闻败露以后,当事人有解释,这也是毫不意外的。陆教授的解释是嫖娼“出于同情”,而且当时那女子并非妓女。真是越解释越麻烦,她本身不是妓女,你去嫖了,“救助”了她一些钱,她反而做了妓女,恐怕你在道德上更加不得宽解。西莫娜的解释就合适得多,步步退让却还能步步为营。至于“事属私隐,不影响其本职工作”,我想西莫娜与陆教授可以打个平手,演色情片和嫖娼都可算“私事”,嫖娼不影响教授科研,拍色情片不影响判案公正,教授以前贡献大,法官以前办了不少好案子。但无论如何,西莫娜不得不干净地辞职,这是毫无商量余地的;而陆教授是“部分辞职”,区别还是有。 武汉曾经有一个教授据说嫖娼被捉而后离奇死亡,事情真相如何,似乎成谜,但当初媒体报道中“教授怎么会看得上一个‘鸡’”的嫖娼否定论,则明显不可采信。陆教授嫖娼不是铁板钉钉的事实吗?以为教授必不嫖娼,误解深重,但这一定程度上表明教授嫖娼与公众对教授这一职位的道德设定相去甚远。只是倘无实据,大家就说教授必不嫖娼;有了实据,大家又对教授大表同情,“也是人啊”,“无关本职”啊,“私人事务”啊,“官员嫖娼更多”啊,一通乱叫,这就奇了怪了。 公众对大学教席是否有特定道德要求,我们是否视教授嫖娼为一种严重违背道德的行为,这两点回答了,什么都不用说。当事人不能承当行为责任也罢了,大家还跟着洒同情泪,社会压力在反向作用,好像教授不嫖娼反倒不正常似的,算个什么事呢!足球俱乐部队员泡深夜吧,舆论呼吁要严办;商业歌手爆出吸毒丑闻,公司会主动解约;轮到大学教授嫖娼,怎么就该“从轻发落”,难道“文化高”,是专门用来“正说反说都有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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