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旅游乱象 不能只限于丽江

  法制晚报——今日快评

  新闻提示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告,针对媒体曝光丽江古城两客栈存在“刷单炒信、自己写好评”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目前相关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进行全面调查。

  1997年,丽江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列为“世界文化遗产”,20年来,那个曾经质朴、美丽,充满民族特色的古城早已渐行渐远。随着原住民的迁出,外地商人和游客的大量涌入,这里的原始风貌基本丧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喧嚣的酒吧、千篇一律的旅游纪念品商店和大刀阔斧改造古建的民宿、客栈。

  此前,丽江旅游就曾被曝出过导游宰客、游客被打等事件,如今,负面消息再度传来。这一次,被曝光的是客栈刷单欺诈,利用网络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当游客来到实地,失望地要给出差评之际,店家就以红包返现之类的“贿赂”加以诱惑,而如果不答应他们删除差评的要求,则会遭遇不停歇的电话骚扰。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游客投诉房间里有蚊子,客栈前台人员充分展现了他们的“黑色幽默”:“蚊子是我们养的宠物,熏死了要赔的,一百块钱一只。”

  据报道,丽江两家涉虚假宣传和不正当竞争的客栈已被停业整顿,可以预见的是,丽江的客栈行业将会迎来一轮整治。但是回顾以往,丽江“被整治”早已不止一次,例如2015年10月,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对旅游投诉较多的部分5A景区开展了服务质量暗访检查,其中,丽江古城景区遭到严重警告,公开通报,并给予6个月时间整改;而就在今年2月,国家旅游局再次宣布:经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评定,针对丽江古城景区在内的3家5A级旅游景区作出严重警告处理决定,限期6个月整改。

  一次又一次的整改,丽江的问题却层出不穷,那么这一次针对客栈的整改,结果会令人满意吗?恐怕也并不乐观。因为,客栈所存在的问题,其实并不仅仅是客栈的问题,而丽江之所以“又双叒”被曝光,也并不代表存在问题的只有丽江,而只是因为丽江开发早、名气大,因而成了问题更显著、更集中的一个“范本”。

  丽江的问题集中在哪里?无非是一切向钱看,把一个纯美秀丽的古朴女郎,改造成了妖艳的风尘拜金女。而放眼全国,诸多成为旅游热点的古城、古镇、水乡、古街,很多都在拆除老旧的原始建筑,却以簇新的仿古建筑取而代之,然后开起鳞次栉比的饭馆、酒吧、客栈、商店。笔者在旅游途中就发现,某些“特色旅游商店”竟然是连锁的,身处其中恍惚之间几乎想不起自己是在丽江古城、阳朔、凤凰还是大理……在这些地方旅游,绕不开的都是大同小异的旅游纪念品、喧嚣的酒吧、真伪难辨的玉石、看上去很小资的客栈以及到处揽客的导游。

  新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于明年元旦开始实施,包括客栈在内的网络刷单、炒信、删除差评等行为将有专门的法律约束。但是,要改变“按下葫芦起来瓢”的状况,就不能只盯着客栈或者丽江的问题,而是应该深入反思旅游市场急功近利、缺乏长远眼光的“丽江模式”。这样的一种模式,其实是涸泽而渔,为了短期利益让旅游胜地彻底“变质”的模式。

  如今,我们的游客已经越来越理性、越来越“见多识广”。倘若国内的旅游景点还沉溺在“丽江模式”中难以自拔,那么就只会有更多的人去选择境外游,或者去更偏远、更少被铜臭污染的地区旅游。我们所期待的,不仅仅是对丽江的客栈加以整治,而是以丽江为代表的古城、古镇洗净铅华,做出更本质的改变与回归。

  本报评论员 庞岚

责任编辑:陈楚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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