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央企红名单是亡羊补牢之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9日 11:26  京华时报

  近日,监管机构向商业银行下发房地产央企“红名单”,只能对名单中16家房地产央企提供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

  应当看到,央企或者国企因其特殊的企业属性和市场操控能力,本就应该彻底退出竞争性市场,更不应在楼市利益中与民争利。 

  国资委早在今年3月就发文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中央企业要退出房地产业。但遗憾的是,这一“退房”政策既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也没有严格的惩戒举措,在引发了一阵舆论波澜之后便渐次“风平浪静”。时下,信贷主管部门也开始涉足楼市调控,非主业央企的开发资金面临“断供”压力,或许能够让当初的禁令得到落实,不过是一项“亡羊补牢”之举。

  央企资金的涌入为房地产行业“欣欣向荣”推波助澜,大型国企须有所为有所不为,央企“退房令”不能一再落空。从产业发展角度看,资金滞留于房地产业是对制造业等其他产业的“抽血”,容易产生经济泡沫;从经济增长的角度看,民众资金大量固化于商品房中、消费乏力,以内需拉动经济的“马车”长期滞后。所以,非主业央企“盘踞”房地产业,虽然能在短期内快速粉饰报表,实现了国民财富保值增值的经济任务,但忽视了其背负的社会责任。非主业央企开发资金“断流”新政,一方面体现了主管部门规制央企行为的良苦用心;另一方面也从侧面反映了央企漠视经济维稳的重任。

  在此需要提及的是,国有资本属性与楼市并非格格不入,但是应该被限定在公共租赁房等保障性住房范围之内,这一点无论央企是否以房地产为主业都理应如此实施。其实,当下商品房市场所谓的供不应求,正是源于针对中低收入家庭保障房建设不足。如果在收紧央企非主业房地产开发资金流的同时,再配合以开征商品房开发暴利税、推出主业央企保障房建设刚性指标、改革央企主要领导业绩考核标准等举措,不仅当下楼市结构不均衡问题将有所缓解,央企国资保障职责也才能够有所彰显。

  摘编自《南方都市报》12月7日 文/马红漫

  

转发此文至微博 欢迎发表评论  我要评论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留言板电话:4006900000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