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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购置税优惠与汽车税费之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7日 18:08  舜网-济南日报

  今年开始,小排量车优惠政策调整为1.6L以下车型(含1.6L)购置税按7.5%征收,年底到期。日前,国家发改委产业协调司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随着国内汽车消费刚性需求与潜力逐步提升,明年购置税优惠政策肯定会取消。另外,小排量车补贴3000元的优惠政策也即将到期,目前并无消息表示将延续这一政策。

  随着经济寒冬的基本结束,作为拉动内需的临时政策,旨在促进国内汽车消费的消费税优惠政策到期取消,其实应该并不意外。相比2009年的五折,今年的七五折实际已经提高了一半,那么在明年恢复到全额征收,也就顺理成章了。有评论呼吁汽车购置税优惠不妨搞成“终身制”,恐怕是有些不解风情的。

  既然是临时优惠政策,那么取消也就只是时间问题。公众之所以仍旧对此感到不快,主要也许不是在于“优惠”的取消,而是在于汽车税费负担的过于沉重。一辆家用小汽车,需要缴纳的税种,至少包括增值税、购置税、消费税、关税、车船税、燃油税等,然后还有莫名其妙的上牌费用、年检费用等等,石油巨头的垄断利益当然必须孝敬,昂贵的过路费、过桥费更是严重增加了交通成本。所有这些都是压在汽车消费身上的沉重负担。

  当然,为缓解交通拥堵、为节能减排,鼓励汽车消费似乎不再是一件好事,哪怕它对拉动内需的作用巨大。但是,就像提高烟税的主要目的其实不在于控烟,汽车消费的沉重税费负担同样并不因此而获得正义性。更何况,当下的汽车税费负担,连遏制汽车消费的税收工具主义都根本谈不上,要不然也不用推出所谓“购置税优惠”来鼓励消费了。至于调节贫富之类,那更不应该是附着于汽车之上各种税费的功能所在。

  前不久,车船税税法草案准备大幅提高车船税,新华社连发三篇文章质疑不要把私家车当“唐僧肉”。确实,当下中国消费者要买一辆车,缴税的税种和税金总额在全世界都数一数二:成本17%的增值税、车价10%的车辆购置税、车价1%到40%的消费税、进口车15%的关税、随油价征收的燃油税以及即将大幅上调的车船税。就拿一辆十几万的家用轿车来说,购置税优惠的两三千元是看得见的,可是谁注意到包含在车价里,还有两倍于购置税的增值税呢?购置税优惠的那点钱,现在也要取消了,汽车消费的税费之重,于是更加清晰地呈现出来。

  汽车购置税优惠的到期取消,没准也是一件好事。面对全世界都数一数二的昂贵汽车税费,也许是时候该对整个的汽车税费体系进行一次有效的清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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