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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必要的行政干预能有效帮助抑通胀压力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8日 23:4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 查文晔 倪元锦 王建华)北京的分析人士表示,中国政府进行必要的行政干预将有效帮助缓解通胀的压力、抑制通胀的势头。

  中国国务院17日召开的常务会议确定了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多项政策措施,包括:确保市场供应,促进价格稳定;完善补贴制度,安排好困难群众生活;增强调控针对性,改善价格环境;加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会议还提出,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

  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10月份CPI同比涨幅达到4.4%,创下24个月以来新高。八大类商品价格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0.1%,对CPI的贡献率为74%。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此前表示,年初国家制定的CPI涨幅目标是3%左右,但现在看来,今年的CPI估计会比3%要稍微高一些,价格形势比我们想象得要严峻一些。

  分析人士指出,国务院准备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等多项综合措施表明,政府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力度在加大,市场监管是市场经济下政府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价格调控有助于政府在“市场失灵”时保障民生、维护经济,并非是要改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体地位。

  中国总理在2002年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中国政府的基本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国家支持和促进公平、公开、合法的市场竞争,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对价格活动实行管理、监督和必要的调控。

  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分析预测处处长徐连仲说,国务院此次发出将进行必要行政干预的明确信号,对市场中恶意投机的炒作行为起到威慑作用。

  中国的行政干预并不是西方所言的“物价管制”。物价管制具有普遍性,而中国政府的措施有着明确的前提条件和时间约束,是有选择的、是暂时的。

  “行政干预针对那些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的不良市场行为。正常的市场行为,国家会予以支持。”徐连仲说。

  从上半年的农产品价格异常波动来看,游资“建仓―收购囤积―舆论造势―套现离场”的炒作痕迹十分明显,说明资产价格泡沫已从楼市蔓延到农产品市场。根据农业部的调研,蔬菜流通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达57.43%,且流通成本上升及流通环节中的层层加价也是菜价上涨的重要推手。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董志勇指出,新政策着眼于严厉查处恶性炒作行为,对流通环节也给予高度重视,将有效抑制通胀压力。

  分析人士表示,此次出台的措施不仅有利于稳定物价预期,遏制当前物价过快上涨势头;而且有利于稳定商品市场和证券市场预期,避免商品市场和证券市场暴涨暴跌。

  从今年上半年开始,大蒜、绿豆、生姜、食用油、白糖、苹果、棉花、中药等商品价格接连上涨。受此影响,中国消费者信心指数今年三季度下降了5个点,是6个季度以来的首次下降。

  董志勇表示,物价上涨特别是食品价格大幅上涨,对老百姓生活造成很大影响,低收入群体更是首当其冲。政府此次出台的措施对于保障民生非常必要。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政府此次出台的政策将短期与长期措施结合起来,非常具有针对性,称得上“对症下药”。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日前表示,这次上涨的不是因为短缺而引起的,主要是流动性过剩引起的。

  当前,中国秋粮生产再获丰收,重要物资储备充足,天气灾害导致的短期供应不足已经得到一定的控制,防止通胀有充足的物质基础和手段保障。

  在此次出台的政策包括,要把握好储备粮油糖投放力度,抓好冬季蔬菜生产,增加越冬蔬菜供应。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降低农副产品流通成本。加大新疆棉外运力度。通过多种措施保障化肥生产供应。确保煤炭、电力、成品油供应。

  9月下旬以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两次投放中央储备冻猪肉6.24万吨,投放储备糖21万吨。

  董志勇指出,当前的物价上涨虽然受国内外多种因素影响,但以内因为主。所以保障和增加供给是治理通胀的“治本”之策。

  此次出台的政策还包括:整顿主要农产品收购秩序,严格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加强粮食收购资金监管。加强农产品期货和电子交易市场监管,抑制过度投机行为,取缔非法交易。

  健全价格监管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强化执法,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恶性炒作行为。完善价格信息发布制度,稳定社会预期。

  此外,新政策不仅针对食品等居民日常消费品,更将调控扩展到上游原材料和生产资料,将缩短政策时滞,提高调控效力,从而稳定通胀预期,延缓通胀高峰的到来,也为资本市场提供更为有利的物价和政策环境。

  2008年初,国家发改委曾启动对粮、油、肉、蛋、奶、液化气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要求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这一临时政策于当年底取消。

  国家行政学院决策咨询部研究员王小广指出,目前物价涨幅还未到需要政府直接干预物价的程度,但政府的信号已十分明确。

  从历史上看,中国政府有着比较成功的调控物价的经验。1994年,中国出现了改革开放以来最严重的通货膨胀,商品零售价涨幅达到21.7%,通胀压力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

  对此,中国政府实施了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1996年,商品零售价格涨幅迅速回落到6.1%,价格上涨率低于9.7%的经济增长率,国民经济成功实现软着陆。

  尽管现在的通胀压力还远比不上上世纪90年代,但中国政府仍旧不敢掉以轻心。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重申,要切实落实“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保障民生仍旧是中国政府的头等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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