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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烟草基金等同慈善捐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6日 07:14  大洋网-广州日报

  椿桦,媒体评论员

  烟草基金与慈善捐款其实完全不是一回事儿,“金叶基金”很可能是一个长期而固定的形象宣传,只不过是在夹缝中寻找广告机会。

  该不该接受烟草行业的捐赠,的确是件颇费思量的事儿,相关争议持续至今,难见分晓。但最新一则报道所引发的辩论,似乎分出了胜负——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在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设立金叶基金,捐款1000万元,用于支持“母亲水窖”及“母亲健康快车”两个公益项目。从新浪网的调查来看,有大约八成的网民支持接受捐款,远多于反对者。

  所有这些论战,均源自烟草行业那被熏黑的暴利。支持与反对,各方的说服力看上去都很强。包括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在内的反对阵营,认为接受烟草捐赠与控烟原则背道而驰,何况我国已加入《世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该公约规定“缔约方应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但这些理由在支持者看来,无异于道德洁癖——烟草是烟草,善款是善款,拒绝善款并不意味着烟草的危害消失,既然如此,不如利用他们的善款来回报社会。

  尽管有八成的网民支持烟草善款,但就烟草专卖局设金叶基金这件事儿,我是一个反对者。烟草的捐赠该不该要,这不是简单地支持与反对所能说清楚的。一个关键要素是,烟草基金与慈善捐款其实完全不是一回事儿。烟草专卖局所设的“金叶基金”,无论之于政府职能,还是控烟原则,都有颇多经不住推敲之处。

  所谓“金叶基金”,其专项资助的对象是妇女和儿童。看上去,它的目的仿佛是为了补偿不吸烟的群体,并让这个群体支持吸烟。如果设立基金的初衷不是这个,我想它为何不把基金定位为医疗、扶贫性质?无疑,“金叶基金”是一个长期而固定的形象宣传,如果它是烟草企业行为,那么这个基金显然违背了广告法,并且与《世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精神相悖。执法部门完全可以对此展开调查。

  不过有支持者说,这是政府部门设的基金,因为烟草专卖局不是企业。这样的解释漏洞就更明显了。大家都知道,政府部门是没有钱的,它们的花费主要来自公共财政,而公共财政的钱又来自税收,如果政府部门直接拿税钱去搞慈善事业,那无疑是件荒诞不经的事儿。鉴于烟草专卖局与烟草公司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我认为,设立基金的钱只能是来自于烟草公司,如果烟草专卖局没有小金库的话。

  不过,烟草企业并非不能搞慈善,譬如,某位患者病入膏肓,某位穷人穷得揭不开锅,烟草企业及时伸出援手,我们肯定支持。只是,这种默默无闻的事情,烟草企业愿不愿干,就是个问题了。此前,有烟企赞助希望工程,硬是露骨地让学校打上“烟草希望小学”的招牌,并且还在墙上刷出“立志奉献社会,烟草助你成才”的口号。回到这个“金叶基金”,有人建议烟草企业捐赠可接受,但不能冠名,也不能宣传,可是,虽然社会上不乏当无名英雄的个人,但您听说过默默无闻做慈善的企业吗?

  请不要简单扩大慈善的外延,在全国各地控烟措施越加严厉,烟草广告几乎无立足之处的当下,我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来揣度烟草行业的善意——在夹缝中寻找广告机会。相比起控烟,损失那些并不丰厚的烟草捐款并不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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