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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或是房产税过渡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0日 13:31  长江商报

  越来越多的城市加入“限购”大军,到目前为止已有13城。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提出,购房人不要轻信房屋销售人员、经纪人员所谓的“规避建议”或“帮助规避”的承诺,更不要采用假证件、假材料等方式购买住房,这类购房行为会造成购房家庭重大经济损失。

  不难发现,在这个过程中,只是明确了买方的责任,难道卖方就可无病一身轻?举个例子,如果开发商和房产中介可以通过各种手段来迎合“被限制的购房需求”,最终却不必为此担责,只是购房者“哑巴吃黄连”,花了钱却办不了证;而开发商却可以逃过处罚,这似乎忽略了政策的本意回归。“限购令”最终效果令人担忧。

  限购是纠正市场失灵的必要手段,但不能简单地将政策取向定为打压房价。由于物业税或房产税出台困难,面对房价不断上涨的现实,及时出台限购令是必要的,但应该是临时性政策,必须过渡到物业税(近期是房产税)上来。对多套房的持有加重税,让投资者得不偿失。

  昨日,又有相关媒体发布消息,上海开征房产税已经开始倒计时,有望明年元旦开征。

  这是一个好消息。因而,我们暂且认为,限购是房产税的过渡性替代品。我们同时也希望,让调控来得更猛烈些吧。

  本报记者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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