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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行思:限购令需要刚性执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13日 09:38  深圳特区报

  ■ 邓行思

  深圳住宅“限购令”对楼市的抑制作用开始显现:市规划国土委网上数据显示,10月9日全市新房成交仅53套,较之10月1日的656套暴跌92%,较之9月份的日均180套下跌70%。

  楼市调控立竿见影,首先应归因于刚性极强的“限购令”。9月29日,国家有关部委出台今年第二轮楼市调控措施。深圳9月30晚即出台了深圳版“限购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补充通知》。舆论普遍认为,深圳版“限购令”可谓“史上最严”。

  限购政策落地有声,与严格的执行密不可分。深圳“限购令”甫出之际,调控前景还不能说很明朗。有少数房产中介公司为了消解政府调控力度,打起了“下有对策”的主意。比如,有中介公司称,能够通过变通方式帮助外地户籍购房者拿到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者建议购房者将已有房产全部过户在夫妻一方名下,再办理“假离婚”,以突破住宅限购新政的限制。诸如此类“变通”、“绕道”购房的问题,已引起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并设法解决。

  “限购令”能否得到持续有效的执行,直接决定着调控成效。10月11日媒体报道,国家住建部、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将对省级政府稳定房价工作进行考核问责,这一问责预警的压力终将落地于各级地方政府。深圳楼市调控的持续发力与显效,同样需要政府部门激发调控活力,强化“限购令”执行力度。

  目前,深圳“限购令”的实行还有一些细节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如拥有两套房的深户家庭能否接受别人赠予房产、无购房资格者可否与有资格者联名买房、外地户籍居民补办社保或纳税证明在时间上有何要求等等,尚需尽快明确;对于走完了“半拉子”购房程序、按照新政策不能购买的住宅,买卖双方的合同如何撤销、定金是否退还,也存在不同的观点。出台“限购令”相关细则,让刚性“限购令”执行无碍,是一大急务。

  调控楼市承载着广泛而急迫的民生期待。让“史上最严限购令”催生出最佳调控成效,尚需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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