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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之争能否推动中国公司进化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29日 07:26  京华时报

  社会对于国美的关注既在黄、陈谁会获得控制权,更在于今后中国企业从中学到、看到了什么。中国企业领军者们应该深研的是,如何在公司进化的过程中,避免出现国美式的刹车打滑。这个课题解决了,中国企业的升级进化也就找到了传统与现代形态结合的平衡点。

  国美控制权终以陈晓胜利而尘埃落定。这场为国人持续瞩目的黄陈大战,时战时和,过程跌宕起伏,结局似已清晰而实则依旧扑朔迷离,如同一出围绕中国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庭辩大戏,集合了道德的对立判断、司法约束的背景、双方当事人的反思和嬗变等一系列精彩细节,而境外资本的介入又为充斥其间的口水战增加了无数重量。 

  黄败陈胜意味着什么?算是创业大股东的失败和职业经理人的胜利吗?或者算是某种正义的抵达吗?国美以后的路还很漫长,新的争斗或许还将酝酿。但无论谁胜谁败,都代表了程序的胜利。

  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们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和价值判断选择支持方,这是完全按照游戏规则行事。国美作为上市公司,已由黄光裕时代的家族企业蝶变成了公众公司,公众公司就不仅要考虑家族利益,还必须将公众利益置于重心位置。在黄、陈相争骤起后根据公司章程召开股东大会,是遵守游戏规则的阳光博弈,是体现了程序正义的胜利,这实际上是对公众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最好的保护。而正义与否的标准只有一个:按规矩来还是暗箱操作。 

  支持黄、陈之争的两个对立面,都可以指出对方有损于公司利益之处。黄光裕触犯法律已遭制裁,其所作所为一度置国美于险境。而陈晓团队则因“鱼死网不破”的豪言壮语公开与大股东决裂,也给国美的生存发展环境带来波动。由于双方都存在这样的行为短板,因此被不少观察者习惯性地纳入道德体系加以评判:比如,黄、陈的忠奸之辨等等。但事实上,对于一个公司控制权的争夺,真正的道德标准是:谁能保证国美这一中国零售巨头的发展。国美股东和机构投资者认定了陈晓团队,那么至少现在已经认定了谁合适。这合乎法理授权,如果今后认定陈晓团队不合适,还可重新授权。法理性是一个公司发展的真正前提。 

  实际上,社会对于国美的关注既在黄、陈谁会获得控制权,更在于今后中国企业从中学到、看到了什么。中国众多的家族企业会不会因此迟滞聘请职业经理人让企业向现代管理制度进化的热情?显然,这些问题暂时没有答案。 

  有答案的是,这场国美之争作为经典商业案例必将在当代商业史中留下一笔,但是,同样因为典型,它具有难以复制的特性,所以,企业家们不宜以这场争斗为标准而定取舍。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次股东大会也算是一次和解——陈晓会后对于管理层与大股东利益一致性地反复强调证明了这一点。因此,中国企业领军者们应该深研的是,如何在公司进化的过程中,避免出现国美式的刹车打滑。这个课题解决了,中国企业的升级进化也就找到了传统与现代形态结合的平衡点。 

  本报特约评论员 徐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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