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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回暖:部门不急媒体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19日 23:36  经济导报

  ◆经济导报评论员 兰恒敏

  8月16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36个大中城市房价最新数据,全国房价仅仅在6月份出现了短暂下跌,如今又重拾涨势。

  新华社连续刊发7篇文章,分析开发商敢于在严厉调控下“逆市涨价”的行为;《人民日报》接连刊发6篇文章,警告开发商借机涨价的企图。其他媒体也大多对房价反弹表示了高度的警觉和忧虑。

  如何理解媒体的“集体激动”呢?首先,基于媒体与实际生活实时紧密接触的特性,我们相信媒体报道的“房价反弹”的真实性。其次,媒体依赖于读者而生存,在“公正”的原则下,其倾向性更偏向于公众。再次,公众不应想当然地把媒体的态度上升为管理层的政策意图,不要过高估计了媒体的能量。新华社没有这个本事,人民日报也没有这个本事———除非它们是“授权发布”或发表“有关方面”的署名文章。目前媒体的集体“躁动”,更多地是一种舆论“呼吁”,而不是政府“授意”。如果以为两大媒体连续发文,是政府在为“二次调控”吹风,就过于天真了。

  但媒体的密集报道确实引起了政府的注意。9月上旬,国务院要求住建部、银监会等部门针对媒体报道中反映的市场变化进行说明和汇报。按照这一要求,住建部和银监会相继展开针对北京、深圳、上海等城市的调研工作。目前,调研工作已经结束,由其汇总的材料,也已火速呈送国务院。

  调研报告的内容是什么?公众目前尚不知晓。据报道,“这两份汇报材料中既反映了8月以来内地主要城市楼市成交量的迅速回暖,但也提出,在成交量回升的同时,房价并未出现伴随性的大幅跃升,楼市投机、投资资本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我们愿意相信调研报告是全面、客观、公正的,也认为这样的调研只宜由住建部、银监会、国土部来进行(如果甩开主管部门,由其他部门来调研显然不合适),但我们不得不指出:参与调研的部门与调研的对象有重大利害关系。所以,在判断调研报告的价值的时候,无论是决策层还是公众,心里都应该多一根弦。

  那公众还能相信谁呢?我们相信党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出席17日召开的“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座谈会”时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坚定不移地落实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一系列措施,继续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这是关于房地产调控最权威、最清晰、最新的政策表述,也是我们惟一应该遵循的政策导向。其他各相关方的言论,如房地产商呼吁减轻调控、买房者呼吁加大调控,个别房地产管理或相关部门主张“慎重”调控,甚至部分媒体的妄自揣测、“听风是雨”的报道,都不足为凭。“房地产调控见到实效,就会维持政策;见不到实效,甚至房价反弹,就会加大调控力度”,这是再明确不过的常识。

  所有的“呼吁”只能被当做“呼吁”来看待,真正的政策导向还是要从国家既定的大政方针中寻找,否则就是自寻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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