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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苛求灰色收入的精确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28日 15: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马光远,经济学博士

  既然灰色收入的关键并非精确的数据,反驳文章就显得有点小题大做。笔者建议国家统计局放下成见,鼓励并支持学者对灰色收入进行研究,而不是挑刺和质疑。

  根据王小鲁博士的最新研究成果:2008年中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为23.2万亿元,比官方统计的城乡住户收入统计数据14.0万亿元高出9.26万亿元,其中有5.4万亿元被定义为“灰色收入”。

  对于王小鲁的研究结果,国家统计局在其官方网站连续发表两篇作者都是统计局官员的署名文章进行质疑,虽然肯定了王小鲁在估算灰色收入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但指出其研究报告调查样本、计算方法方面存在不少值得商榷之处,最终的推算结果“明显偏高”。

  众所周知,灰色收入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统计难题,而中国由于处于转型期,各种政经交织的诸多因素决定了要精确推算灰色收入的数量其实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关注中国收入分配的学者都知道,王小鲁研究中国的灰色收入问题已经多年,并形成了多篇有分量、有影响的研究报告,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质疑的,则是其最新的研究报告《灰色收入与国民收入分配》。而事实上,在这篇报告里,王小鲁博士也多次强调,由于形成灰色收入来源的复杂性和直接统计的难度,只能通过间接的推算大体估量灰色收入的总体规模。王小鲁关于灰色收入的多篇文章和主要的研究报告,笔者都认真研读过,毋庸讳言,囿于多种原因和时下的语境,其研究结论和方法有一些缺陷和不足,但其研究成果基本说清楚了中国灰色收入的大体现状和发展趋势、制度成因、治理路径,笔者认为,在同类报告中,应属权威和一流。

  既然灰色收入的关键并非精确的数据,反驳文章就显得有点小题大做。特别是,如果把王小鲁三万多字的厚重研究和统计局两篇数千字的文章进行比较,就会发现,统计局有关官员在灰色收入的统计问题上并没有形成自身的思维体系,只是轻率地反驳王的统计方法有问题,而至于应该采用什么方法统计,或者如何改进,缺乏系统的思考和设计,因而使得反驳文章本身的价值大打折扣。比如,反驳文章认为,王小鲁博士的研究报告样本数太少,调查共包括家庭样本4909个,由此认为“以此为基础的计算结果是不可靠的”。但对于灰色收入,样本量的规模应如何确定,文章也没有提出自己的看法,因而显得结论颇为轻率。

  笔者认为,灰色收入作为影响国民收入分配的恶性肿瘤,鉴于其隐蔽性和表现的多样性,本质上并非一个完全的“统计”概念。在时下研究灰色收入和统计灰色收入的规模,其最重大的意义仍然在于通过对其规模的估算和成因的分析,在制度上找到治理的路径。灰色收入的数据越精确当然越好,但这绝不是一篇研究报告可以承担的使命。

  按照王小鲁博士的研究结论,灰色收入的来源主要是钱权交易、公共投资与腐败、土地收益的分配、其他垄断收益的分配等。这意味着,灰色收入不仅造成了分配的不公,更加大了中国社会的制度成本,遏制了中国社会的创造力和活力,应视为重大的社会问题予以重视。但据笔者所知,国内专门研究灰色收入的学者寥寥,而政府相关部门更是很少重视灰色收入的制度治理的研究,要得出精确的数据显然很难。笔者倒是建议国家统计局放下成见,鼓励并支持学者对灰色收入的统计技术进行研究,攻克灰色收入的统计难题,而主要不是挑刺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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