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造成当地生态严重污染的重大事故,事发都已有很长时间,但无论是紫金矿业还是中石油,都在百般推脱自己的责任:紫金矿业通过声明,把事故责任由“天灾”变为“人祸”,于是只见相关官员一个接一个下台,但紫金矿业毫发无损,更不用提赔偿了。至于中石油,一句轻飘飘的“负次要责任”,几乎将自己推得一干二净,而负主要责任的承包公司又根本找不到人,赔偿自然也无从谈起。
一个关键问题就在于,国家缺乏一个针对造成重大污染之后该如何赔偿的法律。仅靠国家环保部来开罚单,而不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诉讼,无疑让中石油与紫金矿业这样的污染大户暗自窃喜。
这样一个只污染不赔偿的结局,显然是常人无法想像的。身为国内标志性国企的中石油,无论如何应展示出自己身上背负的社会责任感,对造成的重大污染有所担当。而不是绞尽脑汁想尽一切办法钻制度的空子,以此将自己的损失减到最小。——王令(《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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