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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收费项目应纳入听证目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6日 10:00  重庆商报

  新闻背景:在广州,记者调查发现继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在内的四家国有大行全部实施同城跨行手续费4元的标准后,交通银行、广发行等部分股份制银行也从本月开始正式上调这一手续费。

  吴杭民(杭州 媒体人):当务之急,有关职能部门应将所有银行收费项目都强制性列入《价格听证目录》之中,银行要开征什么费,该收多少,必须经过价格听证才能确定该不该收、能收多少。

  就譬如这个同城跨行取现手续费,是否要收,是否能翻番涨到4元,银行所称的“手续费提高与成本上升不无关系”等理由,该给消费者一个明明白白的交待,要不然谁知道你们是不是在“浑水摸鱼”式牟取垄断暴利?

  而更关键的是,银行作为经营服务企业,面向广大民众,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必须要有刚性的制约机制来监督、管束其收费的冲动,绝对不能凭几个他们内部的所谓规定和办法,就把消费者的权益给“规定”了。如此霸道的服务企业,又如何与国际接轨呢?

  粟海(湖南 公务员):银行说到成本问题的时候,往往忘记了自己赚钱的基本原理:左手微利吸收存款,右手高利放贷,赚取利息差价。换言之,储户存钱到银行,对银行是有好处的。按理,银行本应感谢储户,为储户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务。而现在银行的做法,给人的感觉是银行的利息差价即利润是雷打不动的,银行新发生的成本必须完全由客户来承担,所以频繁向客户收费。银行这一强势傲慢的做法,令公众越来越无法理解。

  无规矩不成方圆。银行霸道傲慢,普通客户虽没有办法,但监管部门,比如发改委、国资委、银监会等还是可以约束它们的。监管部门应该站出来说句话,给公众一个明白的交代,别让银行想收费就收费、想调价就调价,频繁伤害公众和公信力。

  不过,令人遗憾的是,监管部门却集体失语了。

  刘凯玲(武汉 市民):开通跨行取款业务,不仅方便储户就近取款,有效解决储户携带大量现金来回奔波的烦恼,还可缓解因为银行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导致的排队难题。这实际上是一个双赢的结局。但是多家银行悄悄提高跨行取款手续费,令人难以释怀。为何国有银行大幅提高跨行服务收费标准,外资银行可以分文不取?

  虽然央行曾表示,个人业务收费由受理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自行确定。这个市场化原则也不能是个可以无限拉伸的弹簧。银行在宣布跨行取款等个人业务翻倍涨价之前,为何不认真调查核算跨行服务成本,听取广大储户的意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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