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波
在中国,政府收入是由税赋和专营收入两项构成的,后者的实现,是通过控制战略性的、民生必需之物资,以垄断专卖的方式来完成的。这一治国理念之形成及传承,始于公元前7世纪,在当时,齐国的管仲将盐铁收归国有专卖,此后两千多年以来,被相继收归国有专营的有:酒、漕运、矿山、铁路、外贸、银行以及土地等等,在这种体制内,政府其实变成了一个有营利任务的“经济组织”。
当政府也是一种经济组织的时候,它在经济增长的长期表现中又将扮演怎样的角色?张五常教授在他的新著《中国的经济制度》一书中给出了独特的描述。在这位香港教授看来,最近这三十年的中国经济改革是最成功的改革,而其真正的秘密是“县际竞争”的成功。
张五常用购物商场来比喻这个制度。“一个县可以视作一个庞大的购物商场,由一家企业管理。租用这商场的客户可比作县的投资者。商场租客交一个固定的最低租金(等于投资者付一个固定的地价),加一个分成租金(等于政府收的增值税),而我们知道因为有分成,商场的大业主会小心地选择租客,多方面给租客提供服务。也正如商场给予有号召力的客户不少优惠条件,县对有号召力的投资者也提供不少优惠了。如果整个国家满是这样的购物商场,做类同的生意但每个商场是独立经营的,他们竞争的激烈可以断言。”
张教授高度赞赏中国目前的县际竞争制度。不过,这个制度安排,却也似乎有很多天然的盲点。比如,在一些民营企业看来,它似乎缺乏公平性。
关于政府在经济增长中的角色扮演,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发现,“不能保证说政府会认为保护增进效率的所有权(即经济活动的私人收益率相对于社会收益率提高),与反对可能完全阻挠经济增长的业已受到保护的所有权,同样对其有利。”诺斯进而论证说:“……政府的财政要求可能导致对某些不是促进增长而是阻碍增长的所有权的保护,因此我们不能担保一定会出现生产性的制度安排。”
是张五常说得对,还是诺斯说得对,而或他们各自说出了事实的一个方面?这实在值得持续地观察。
(作者系财经作家,摘编自7月1日FT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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