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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业要反腐还要深入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29日 07:05  东方早报

  民航系统确实进入了多事之秋。在多名系统内官员爆出腐败案件之后,刚过去的这个周末,又传出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局长、党委书记刘亚军卧轨自杀的消息。这一消息,可谓是给原本就已“多事”的民航界又蒙上了一层阴影。

  一系列重大案件的浮出水面,应该说,揭开了民航业的阴暗一面。从某种意义上说,一批民航系统官员的落马,是行业制度弊病与腐败共性规律共同种下的恶果。

  就共性规律而言,落马者多为各类领导岗位的“一把手”或手握实权者,针对权力的监督不力,“好人主义”的庸俗氛围泛滥,这些问题在各领域中均有发生;就腐败特殊规律来说,民航业作为管制较多的垄断性行业,权力与资本的结合,一度是业内习以为常的潜规则。特别是行业内资金高度密集,监督管控往往是在“超视距”情况下进行,更为种种腐败行为提供了便利。

  因此,从反腐的角度看,民航业的反腐,需要针对腐败共性规律与民航业腐败特殊规律一同发力。

  不过,在我们看来,民航业之所以一度潜规则盛行,固然与人性的贪婪不无关联,但在更深的层次上,还与这个行业的行政审批机制密切相关。从民航系统倒下的官员情况来看,不少就是栽在行政审批环节。众所周知,如果缺少有效监管,这个环节最容易“设租”,也最容易成为“寻租”的平台。

  目前,一个可以达成共识的意见是,在这个行业内保持适度竞争,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可以促使航空运输资源合理配置,并促使航空公司提高素质、效率和市场竞争能力。民航业管理层要求“创新完善民航行政审批机制”,其实也反映出了上述意见的精神。

  民航局已经提出了一些改革措施,如航线审批由个人决策转向集体决策,成立了运输时刻委员会;由私人审批转向公开公示,上网议政;由每年两次的时刻协调会和航线协调会,改为常态化;并且请求纪委参与全过程监督。

  应该说,这些措施对于抑制腐败,会起到实际的作用,但从深化行业改革的角度看,这些举措只能说是触及部分管制者的利益。改革依然需要深入,需要加大改革决心,重视市场作用。

  (本文系《第一财经日报》6月28日社论,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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