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必新
据《人民日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近日在广东东莞召开的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表示,当事人不断申诉上访的事实说明,正是一些看似支持政府的司法行为,使政府失去了改进工作的最佳时机,也使政府形象和司法形象双双受损。
江必新指出,行政诉讼是国家通过法律管理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官”民矛盾的司法化解机制。必须看到,迁就和袒护不符合科学发展观、损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违法行政行为,不仅不是服务大局,而且是对大局的严重损害。
江必新强调,主动积极创造的稳定比被动消极维护的稳定更有价值。主动创造稳定,简单说就是坚持依法办事不动摇,在行政审判领域就是坚持公正司法不动摇,通过司法审判明确“官”民各自的行为规则,排除已经形成或可能形成的矛盾,并在全社会形成规则意识,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真正实现“官”民关系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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