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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开征要落实政府调控意图

  冯海宁

  房产税开征日前再度成为舆论热点:上海房管局有关人士透露,房产税的“改革”在操作,但是最后执行的条款如何,现在谁也说不清楚”。记者日前从北京地税方面获悉,北京暂无对住房开征房产税的相关消息。

  4月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多方对此解读为,“加快研究制定”包括传说已久的房产税。我对国务院这句话的理解是:一是尽快出台房产税以配合这一轮宏观调控;二是税收政策要合理——出台房产税不但要符合法律程序,而且征税范围、征税方式、税率等设计更要合理。

  但从各种新闻报道来看,目前房产税的进展情况与国务院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京、沪、深、渝即将开征房产税”,不久前被舆论大炒特炒,而北京地税却以“暂无消息”来回应,让人有些失望。房产税被称为“便捷版物业税”,在物业税出台无望的情况下,及时出台房产税应该说是公众所期望的,因为房产税是限制炒房平抑房价不可缺少的调控“武器”。如果房产税不能及时出台,楼市“限购令”等政策就要遭遇“突破市场经济底线”等质疑。

  征收房产持有税或者物业税是各国通行做法,自然不涉及破坏市场经济。而且,对多套房、高价房征税也是天经地义的,不但可以充实公共财政,而且有利于抑制房价,符合公平原则。房产税如此重要,但开征进展情况却不尽人意。究竟是某些政府部门不重视房产税,还是有难以跨越的技术性、制度性障碍?或是怕开征房产税“药力太猛”伤了楼市利益群体?

  征收房产税,国外有不少物业税征收经验可借鉴,国内物业税空转多年也积累了很多经验,我想问的是:“我们还在等什么?”北京开征房产税究竟什么时候有确切消息?“暂无消息”的理由又是什么?我清楚记得2008年年初北京市地税局负责人透露,已向国税总局提交了物业税“空转实”申请,最快当年6月北京将开征物业税。这说明征收物业税不存在障碍,而征收房产税比物业税便捷多了,为何却是“暂无消息”?

  再说“上海版房产税”。尽管上海房管局有关人士称“现在谁也说不清楚”,但5月12日的上海某报却说清了不少问题:比如说,上海房产税减少了立法审批流程;再比如说,如果符合征税条件,需按年支付相当于房产值8%。的房产税,计税基础为评估价而非房产成交价。有人随即指出,上海房产税背离了现行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无异于重新开征新税,因此不能规避法律程序。而且,上海房产税技术环节的合理性也遭遇不少质疑。

  国务院要求“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实际是指令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担当此重任,然而,地方的做法遭遇质疑的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却不见动静。我以为,即便房产税由地方政府来征收,但国家相关部门不能袖手旁观,理应参与指导地方早日、合理开征房产税。

  有关方面需要意识到,及时、公平、合理开征房产税,能体现出政府调控楼市的诚意,因为调控楼市不可缺少房产税(或者物业税)这一“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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