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生
国务院4月17日发出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的通知以后,一些地方政府陆续公布了调控本地房地产市场的细则规定。5月12日有报道称,上海日前召开有各区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参加的通气会,讨论上海楼市的调控细则,其中包括房产税征收办法。这条来源于某财经大报、高挂于各大门户网站的新闻透露说,上海的细则最快将在本月公布,而上海旨在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的房产税征收也将在细则出台后正式启动。
在此次力度颇大的楼市调控中,关于利用税收杠杆调节市场的呼声一直很高,却一直未有实质性进展,无论是国务院的规定还是一些地方已经出台的细则,基本上都是在强化银行信贷上动脑筋,类似北京市规定购买第三套房不予办理产权证的规定,已经被舆论指责为突破市场经济底线,有回到计划经济老路的嫌疑,但也没有在提高税收或开征新税上做什么文章。考其原因,显然是在这方面存在着地方政府难以突破的限制。
现在有一种说法认为,类似征收物业税需要经过全国人大讨论,程序繁复,而如果换一个名称,比如这个报道中所说的“住房保有税”,或者像前一时期流传过的重庆拟征收而已被重庆官方否定的“特别房产税”,就可以绕过这个环节,直接启动征税了。这种说法显然缺乏法律依据,类似物业税这样的重大税收项目,需要经过人大讨论,它将有利于规范政府工作。如果政府为了绕过这一必须的法律程序而设置另外的名目来征税,就构成对法律的破坏。在这方面,上海并不是法律的“特区”,在中央政府没有明确的法律授权的情况下,上海市政府应该是没有权力开征住房保有税的,因此,尽管这条报道很吸引眼球,却疑似一篇假新闻。
一个明确的事实是,尽管我国房地产行业已经有了名目繁多的税收,并且已经成为推高房价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地方政府对进一步增加房地产方面的税收,一直是怀有强烈的冲动。但是,它是否能够起到压低房价的效果,却令人怀疑。以上海来说,由于多年来在商品房建设方面取得巨大的发展,相形之下由政府投资的公租房建设的规模实在太小,导致上海的房屋租赁市场基本上由私人主导,在大量外省打工者涌进上海的背景下,房屋租赁市场一直供不应求。尽管政府对房屋出租者征收了营业税,但这并没有改变业主出租房屋的行为,他们没有必要为了规避这部分税收而将房屋低价抛售。显然,如果对业主再行征收住房保有税,业主可以提高房租,轻而易举地将这部分税收转嫁给租赁者。这样一来,政府固然得到了增加税收的好处,只是这部分税收是从房屋租赁者那里得到的,业主只在其中起了一个转手的作用。试问,这样一种格局到底对谁有利呢?
这条报道说,上海拟开征的住房保有税,计税基础为评估价而不是房产成交价。这样一来,就暗藏陷阱。我国的房产评估还没有完全市场化,缺乏诚信基础上的市场竞争,许多评估机构还有政府背景,政府为了多收税收,完全可能利用其对评估市场的操控抬高房产评估,它的直接结果是导致房屋租赁者承受更重的税负,并且累及一些改善型的业主,这显然不应该成为此次楼市调控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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