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飞
央企所有权属于全民所有,上缴分红,回馈国民天经地义。否则央企何德何能,坐享巨额垄断公共资源的莫大优势。央企一旦异化成盈利则归企业,亏损则推国家的特权阶层,断非国家之福
近日有媒体称,军工企业在央企红利上缴中将不再受“免单”照顾。自2011年开始,军工企业将要开始上缴红利。至于具体的上缴比例,国资委相关业务部门表示还尚未有结果。
近年来,一股疑似“国进民退”的大潮席卷全国,举凡钢铁、化工、煤炭、民航、公路、电力、金融、房地产等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民营企业望洋兴叹者有之,被迫退出者有之,低价遭并购者亦有之。
对此,有人惊呼大型央企滥用垄断优势地位,与民争利,期期以为不可。政府官员大多回应:强进弱退系市场竞争必然产物,绝非简单国进民退,无需大惊小怪云云。
观点高度对立的各方,一时间攻防激烈,令人眼花缭乱,难有定论。
纵观这场激辩正酣的经济领域最新一波大辩论,不难发现,双方立场主张针尖对麦芒,容有差异。惟独对于央企利润一路走高,这一不争的事实,达成难得共识,均无异议。
央企分红,即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央企国有资本收益。回顾历史,央企上交国家红利司空见惯,毫不稀奇。计划经济时代,国企利税合计上缴比例,一度甚至高达50%以上。当年正由于央企历史包袱沉重,年年亏损。1993年推行分税制改革之际,中央政府为助央企脱困,破例规定:央企享受优惠政策:只上缴企业所得税,而无需向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国家上缴红利。
转眼十三年过去,央企从气息奄奄的山中病猫,摇身一变成百兽之王。
2009年,央企利润高达一万亿人民币,金融海啸冲击之下,依然增长10.3%,令人瞠目。跻身全球财富500强的内地企业数量,从2001年的9家猛增为2009年的34家,其中大多非央企莫属。佼佼者如中石油,2008年拿下亚洲最赚钱的企业桂冠;中国移动同期成为全球最赚钱的电信公司。至于财政部监管的金融国资领域,更是不遑多让。2010年《银行家》推出“最赚钱银行”排行榜,工商银行蝉联全球冠军,建设银行排名亚军,中国银行也进入五强。
央企业绩如此闪亮炫目,自然让社会大众翘首期待以身作则,将超额利润反馈给国家。可惜央企分红多年来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莫非忘记1993年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其中白纸黑字的但书———要逐步建立国有资产投资收益,按股分红、按资分利或税后利润上缴的分配制度。暂停收缴国有企业税后利润,不过是作为权宜之计的过渡措施而已。一旦形势丕变,央企分红理应提上议事日程。
果不其然,2007年国务院从善如流,公布《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意见》。随后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宣布对央企征收红利。2008年开启央企分红新时代,烟草、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五个资源性行业央企,上缴比例为10%;钢铁、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性央企,上缴比例为5%;军工企业转制央企,明年启动上缴。
凭心而论,央企所有权属于全民所有,上缴分红,回馈国民天经地义。否则央企何德何能,坐享巨额垄断公共资源的莫大优势。央企一旦异化成盈利则归企业,亏损则推国家的特权阶层,断非国家之福。对此民怨深积,已敲响警钟。
未来大幅提高央企红利上缴比例之后,中央政府在投向上,更多向全体公民倾斜,让后者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及时收缴巨额央企红利,投入全民社保基金,或直接分配全体国民,才是解决民怨的治本之道。期待中央政府快马加鞭,顺应民意,及时立法,建立健全央企红利上缴和监督机制。
来源:法治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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