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彪
日前,有媒体报道,财税部门拟将第三套房及三套以上住房定性为经营性住房,开征房产税。若相关税收项目正式开征,广东业主所持价值100万元的第三套房产,最高将缴纳8400元/年的税费,而空置房所缴房产税较出租房超出近3倍。(4月24日《信息时报》)
针对近些年来愈演愈烈的炒房现象,近日国务院出台规定将二套房首付比例提高至50%,房价过高城市暂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这些举措提高了投资客的贷款难度与融资成本,将对炒房行为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但是正如部分论者所指出的,由于部分炒房者已经积累了巨额资金,有些炒房者原本就是富人,他们炒房并不完全需要依靠银行贷款,所以仅仅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暂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可能对炒房行为难以起到有效遏制作用。
但是有一点却是肯定的,即投资客无论是否需要从银行贷款,其炒房都是为了获利,所以唯有最大限度地压缩投资客的获利空间,才能有效遏制炒房行为。将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定性为经营性住房,对其开征房产税,则能通过加大房屋持有成本,达到压缩炒房者获利空间的目的,这样无论投资客是否需要从银行贷款,其炒房行为都会受到有力的打击。
提高二套房首付比例、暂停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是在贷款环节打击炒房行为,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开征房产税,则是在房产持有环节打击炒房行为,前者使用的是货币政策,后者使用的是税收政策。对于遏制炒房行为来说,单纯使用两种政策中的一种,都难以让炒房者受到重创,唯有货币政策与税收政策并用,才能对炒房者形成合围,最终有效发挥政策效力。
近些年来房价畸涨已给金融体系及宏观经济运行安全埋下风险,普通民众购房愈来愈难,影响到社会稳定,这也是近日出台房地产调控政策比以前更为严厉的原因所在。在这种情形下,被称为房地产市场调控利器的房产税,显然应当尽快开征,与贷款政策、货币手段一道对炒房行为进行围追堵截。如此,此轮房地产调控政策才能取得更大的实效,最终有效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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