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报道,对于近期有关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获批、物业税试点开征等说法,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研究员张培森22日称,目前物业税方案还在讨论当中,很多制度和技术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因此今年几乎没有出台的可能性。
据张培森介绍,物业税开征,要解决物业税与土地出让金之间的关系,但至今相关部门还没有达成共识,“如果要将土地出让金并入物业税,就要考虑中央集中征收后再向地方分配返还的问题,但是各地土地出让的收入水平不一样,将来怎么分配?比例怎么设定?通过什么方式进行转移支付?”
开征物业税也还存在一些技术上的问题。张培森指出,开征物业税之前,需要对土地的存量、增量,房屋的存量、增量进行计算和测算,因为确定税基需要这些数据。
此外,物业税对不同权属的房产如何区别征税,也还在讨论当中。“对单位房产怎么征收,对个人房产怎么征收,这些都是问题。”张培森说。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首席经济师祝宝良也认为,尽管物业税在调控房地产方面力度很大,但这一税种不会那么快出来。
另外,对于重庆提出试点住房消费税,张培森指出,不管是重庆提出的住房消费税,还是上海提出的住房保有税,只是地方的想法,开征还要中央政府批准,不可能地方有意愿就开征,“即使同意一些城市进行试点,也需要考虑会不会对其他地方产生影响。”
从程序上来说,张培森表示,重庆特别房产消费税等属于新税种,新税种的出台有两种途径:一种是人大批准,通过立法程序;另一种就是国务院出台条例。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