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睿鸫(河北 公务员)
财政部表示,今年要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并要逐步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研究提高中央企业税后利润上交比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政策体系,推动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工作。
尽管央企提高税后利润上缴比例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但我觉得,社会各界、专家学者以及媒体,完全没有必要为央企提高红利上缴比例大唱赞歌,更应理性地思考央企无法绕开和不能回避的三个追问:
首先,央企的投入与产出,算一笔总账,看看到底政府与全民受益如何。从1998-2005年,国有赢利企业共赢利近5万亿元,亏损企业共亏损1万多亿元,国有企业净实现利润 3万多亿元。8年间,国家财政支出主要用于国有企业的增拨企业流动资金、挖潜改造资金和三项费用、填补企业亏损补贴合计就达一万亿元。多年来国企亏损面平均超过45%,2003、2004年中央企业清产核资共清出各类资产损失高达7000亿元。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亏损企业的亏损额再创历史新高,达1026亿元。而在过去几年,四大商业银行也共计核销损失接近2万亿元,据估计国家投入在5万亿元左右。如果再加上企业改制等隐性损耗,恐怕财政投入会远远超过这个数目。
从收入与支出对比看,它不仅没有让国家受益,甚至让政府和公众利益受损,显然,这是一桩极不划算的买卖。
其次,如何限制央企利润用之于己。如何让国资经营预算尽可能多地用于公共服务方面,国家的规定太过笼统,没有刚性约束,因此垄断国企极有可能利用信息不对称大力渲染企业自身经营成本和发展的需求,从而减少利润上交。前些日子,一些垄断行业央企考虑到向政府分利时代已经到来,为少交红利甚至不交,在快上项目上做起了文章,一个是投资房地产,一个涉足证券市场。央企的这两项“副业”,其业务量和影响力一点也不亚于金融衍生品。尤其是央企插足房地产,更是达到近似疯狂的地步。
统计显示,当前国资委分管的136家央企中,逾七成企业涉足房地产业,以地产为主业的有16家,如保利、远洋、华润等,辅业包含房地产的则达80多家,来自钢铁、冶金、医药、农业、粮油、化工等行业,这些企业组成了最新的一股拿地大军。
此外,人大监督不能长期虚置。《预算法》第19条规定,国有资产收益属于预算收入。该法66条又明确规定,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各级政府的预算、决算进行监督,未经人大批准,预算不得执行。但实际上,这条规定却形同虚设。可以想见,如果人大监督不能到位,公众从央企利润中受益将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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