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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洪:国企利润应100%纳入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4月01日 00:04  南方周末

  这就相当于一个公司的财务处说,只向股东上 缴 或 汇 报10%的利润,这是不可以的。

  现在把这笔占净利润高达95%的钱隐藏起来,逃避监督,这是不可以的。

盛洪 (CFP/图)

  在上周四财政部公布的2010年中央预算中,2010年中央国有资本预算收入和支出这两张表是首次公开。

  在今年两会期间,收入分配不均、房价飙升是公众最为关心的两个话题,而这两个话题都与国有企业息息相关。在宏观领域的一次分配中,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垄断行业的蛋糕越做越大,而劳动者工资收入所占的比例则越来越小。而就在两会刚刚落幕之际,尽享宽松货币政策的央企在北京一日制造三个地王。

  “你要是长子你就要管家!”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一番炮轰国企的话广为流传,“你不能占尽政治优势、资源优势、市场竞争优势,但又不担风险不管家里的穷人。”

  占尽各种优势的中国国企到底有没有管家?到底有没有照顾家里的穷人?从这份首次披露的中央国有资本预算收入和支出表中,我们能看出什么?为此,本报专访了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

  只上缴和公布了央企净利润的6%

  记者:上周四,财政部首度公开了年度的中央国有资本预算收入和支出两张表,对此您怎么评价?

  盛洪:值得肯定,有改进,但这个改进过于微小,过于迟缓。本来这不是一个应不应该的问题。国有企业的利润本来就应该全部或相当一部分上缴国家财政,向全国人民汇报,但这些年一直都没有做,这是个巨大的错误。

  记者:2009年纳入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的中央企业实现利润总额9655.6亿元,净利润7023.5亿元,但上缴税后利润加股息收入总额才为421亿,对这个落差您怎么看?

  盛洪:421亿,只占央企净利润的6%左右。为什么只交这么多,好像是财政部和国资委2007年有这样一个文件,说央企至多上交10%利润。但从合法性来说,国资委和财政部是没有权力做这样的规定。这就相当于一个公司的财务处说,只向股东上缴或汇报10%的利润,这是不可以的。

  记者:除了央企利润上缴国库的比例很低以外,对这次中央国有资本预算信息的公开程度,您怎么评价?

  盛洪:公开了一部分利润,这是好事,但透明度还远远不够。国企即使没有上缴的利润,也应该是100%地汇报,应该放在全国人民监督的视野之下,这是毫无疑问的,没有争议的。

  去年央企收了7000多亿(净利润),准备怎么花,投资什么项目,应该100%放在人民的监督视野之下。现在把这笔占净利润高达95%的钱隐藏起来,逃避监督,这是不可以的。

  现在国企绝大部分利润不上缴的理由之一是企业可以用这笔钱进行再投资,然而再投资是需要股东,或股东授权的专家委员会来批准的,而不是管理层自己决定投资在什么地方。这在治理结构上是错误的。

  大头利润留存企业,助国进民退

  记者:即使在这上缴的420亿中,我看到的是只有10个亿进入公共财政,其他的都以各种形式回到企业。对这,您怎么看?

  盛洪:这种行为已经完全颠覆了国有企业的公有性质。过去有长达十几年不交利润,现在交利润了,又极少,这同时也说明股东,或者说全国人民对国有企业是失控的。

  国有企业一直宣称对这个国家的财政有巨大贡献,但现在只有很少一部分利润进入公共财政。本来国有企业的利润,或相当一部分利润应该上缴国库,但现在绝大部分由管理层决定用途。有相当一部分用于给自己发奖金,用于奢侈的在职消费,还有就是用于企业再投资。

  国有企业上缴国库的钱该怎么用,现在是由国资委决定,从理论上讲,这也是有问题的。

  实际上,国有企业不应该一味扩张,国有企业是有边界的。换句话说,说“国有企业要做大做强”是错误的,不能说越大越好。国有企业做到边界后再往外就进入竞争性领域、商业性领域,而向竞争性或商业性领域再投资,就会出现比如央企地王的现象。

  允许国有企业管理层自己决定绝大部分利润的再投资,是帮助他们“国进”,这是一个大错,是一个宪政错误。国有企业应该保持一定的规模,保持一定的范围,比如限制在提供准公共品或有严重市场失灵的产业的范围,而不应该不断扩大。

  记者:国有企业上缴国库的钱该怎么用,如果不由国资委决定,那该由谁决定?

  盛洪:因为国有企业是全国人民的企业,但全国人民不可能直接管,所以委托国务院,国务院又委托国资委管。但现在最严重的问题是国资委没有代表全国人民去监督国有企业,而是代表国有企业向全国人民去讨价还价。所以,最根本的问题是国资委的立场有问题。

  可能的改革是,国资委直接隶属人大,由人大直接问责国资委。政府的国有企业不可能由全国人民来管,国资委也管不过来,也管不好。应该是国资委委托代理,建立比较好的董事会,董事会中应该有一半以上的独立董事。而且关键的是,这些独立董事拥有否决权。通过这样的董事会做出投资决定,就能管好每一个企业的投资。而国资委就管这些董事会。

  这样的组织架构搭好后,这些再投资的信息都应该汇总到财政这来,让全国人民都知道。

  立法才能问责

  记者:这次财政部虽然公开了中央本级预算,但公众最为关切的部门预算迄今刚公开了一个,而在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高强就曾表示,今年人大批准的预算,包括部门预算,都应在批准后15天公开。您认为部门预算没有公开的阻力在哪?既然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的建议都得不到实施,那么要促进部门预算的公开,有效的压力可能来自哪里?

  盛洪:高强说这话是作为人大的官员来说的,严格来说,没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没做到,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违背了高强这位人大官员的要求,但并不违法。不违法,惩罚就没有依据。

  记者:您期待的是预算法或宪法的修正?

  盛洪:财政透明应该是宪政原则,因为你是用的是公共资源,必须公布,没有什么可商量的。所以财政透明原则应该写入宪法。由于目前宪法是不可诉的,所以还需要一部具体的法律,比如预算法,来具体规定,比如多少多少天之内必须要公布,公布到什么样的细节,如果公布不了,就要问责等。

  一个乡的财政都能公布,为什么一个国不能?

  记者:现在地方的财政改革已现星星之火。您认为公共财政改革最后的方向是自下而上还是自上而下,或者两股力量的结合?

  盛洪:都有。从中央政府来讲,公共财政的改革财政部很积极,做了大量工作。其实作为财政部这样一个角色,很有动力,因为他是管钱的,不是花钱的,他不是财政不透明的受益者,反而会因为公共资金没用好而背黑锅。而国家最高领导层也有动力,希望把国家治理好。

  地方也有推进。中国是个大国,地方政府非常多,总是会涌现一些优秀人物,他们不仅仅是为了做官,为了个人利益,而是为了做事,有很超越的一面,所以地方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财政改革模式,有焦作模式、南海模式等,各地有不同的侧重,有地方独特的经验。

  而且,地方做出来了,和中央又有互动,比如巴中白庙乡一个乡财政的透明,对中央和其他地方,是一种表率,也产生了压力:一个乡都能公布,为什么一个国不能公布?地方的突进,反过来和中央又形成一种互动。(作者 叶同)

  事实上,中国还是有很多优秀的人在做事,而不是做官。中国有希望也是在这。上一页1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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