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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入CPI将明确调控目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31日 17:19  新京报

  房价在CPI指标统计中缺位的现象已受到有关部门关注。国家统计局相关人士近日称,预计2011年在CPI统计中居住类权重将有所增加,比如在自有住房领域,房屋贷款利率将由贷款利率和房价的加权数代替(《21世纪经济报道》3月30日)。

  随着商品房成为国内住房供给的主流,增加房地产价格在CPI统计中的权重符合经济学理论定位,且这一做法已被多国央行所采纳。与此同时,房价要素在CPI指标中的强化,意味着房价将成为中央调控政策的直接目标,此举有助于推进和落实房地产相关政策,并延长其绩效发挥的实效期。

  西方经济学对于投资和消费概念的界定十分明确,并以是否具有获利目标来区分两者。长期以来,我国房价之所以被CPI统计范畴所忽略,传统的解释是房地产是投资性需求,而投资品的价格不应该算在CPI之内。然而,现实情况却是,我国的福利分房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商品房成为了市场供给的主流。不可否认,房地产市场中投资与投机需求的确存在,但对于绝大多数购房人来说,自住需求还是居于首位;商品房在中国更多地体现出了消费品的属性,理应被划定在CPI统计口径之内。

  近年来根据国情修正CPI指标已经是不少国家央行的共识,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加拿大以及欧盟部分国家央行,先后不同程度地将房价纳入到了CPI核算体系中。从权重比例上看来,美国居住类权数为42.6%,扣除“家庭设备”后的居住类权数为38%;加拿大的居住类权数为26.8%。虽然受户籍制度、社保制度设计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居民迁徙程度较其他市场经济国家低、房屋自主率水平较高,但CPI指标中居住类权数目前仅为15%,明显低于美国和加拿大,而且国内居住类统计要素以房屋租金等为主,这显然不符合国情。

  统计口径的偏颇,严重影响了CPI数据的公信力,同时也影响了调控政策的实际效果。近年来楼市不断升温,购房在普通居民家庭消费支出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严重挤占了其他消费,以至于民众往往感觉政府部门公布的CPI指数与现实感受严重不符。一个典型的案例是,由于整个经济放缓因素的影响,2009年房地产市场租金呈下降之势,全国主要城市的降幅达20%左右,而房租是被计入CPI指标的,CPI同期也表现为下降0.7%。

  与这些“趋冷”现象形成鲜明反差的是,全国楼市表现出异常的火爆。为应对金融危机的冲击,房地产市场再度被视为快速拉动经济的“引擎”,前期调控政策在现实中被搁浅,上海、北京等一线城市房价一度创出历史新高,其间涨幅超过了50%,-0.7%的CPI统计结论着实让他们感觉无法接受。

  更为关键的是,CPI涨跌幅是货币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之一。房价在CPI指标统计中的缺位,直接导致该指标被低估,掩盖了潜在的通货膨胀压力,以至于主管部门依此而定的利率水平偏低。其结果是,居民为了实现资产保值,纷纷把储蓄转化为对房地产的投资,进一步致使房地产市场积聚的资金越来越多,刚性需求大有被投资甚至是投机需求挤占之势,宏观调控成果由此大打折扣。

  近期,决策部门对楼市的调控力度可谓密集,然而楼市的调控绩效却并不明显。3月22日至3月28日的统计数据显示,经历了短暂的观望期后,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地的楼市已不约而同地开始出现成交反弹。其中,北京商品房成交套数环比增加54.03%,成交面积则有40.42%的环比增幅。究其原因,房价涨幅与CPI数据脱节导致调控政策总是在持续性上存在问题,是关键所在。反之,如果房价对居民消费行为的影响被客观计入物价指数,面对飙升的通胀数据,调控政策就不可能再犹疑容忍房价的飙升了,从而最终倒逼政策的落实持续而不松懈。

  可见,CPI指标人为低估、通胀压力真相被掩盖、利率制定偏低、房价上扬、调控失灵,会形成一轮恶性循环。唯有科学矫正CPI统计方法,才可能从源头上遏制其后产生的一系列错路路径。就此而言,国家统计局对CPI指标的一系列改进工作,具有积极意义。但是CPI指标对房价因素的优化绝非统计部门仅仅对房贷利率调整就算完成,而应按照CPI指标的真正含义出发重新进行核定。CPI指标应该是以居民消费行为的现实比重为参照依据,据此来确定房屋开支所占的比重。总之,尽管在具体数据上仍须统计部门和学界的进一步探讨,但是这一变化必须是体制性的革新,而非细枝末节的修改。

  □马红漫(上海 财经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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