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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高价房征税的根源是钱怎么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26日 13:44  燕赵都市报

  赵勇

  重庆打算对高价房征收特别房产消费税,《重庆晚报》3月25日的报道说,征税的相关思路已经上报国务院。但消息一出,就招来网民的如潮质疑,很多人不约而同认为:重庆此举,无非是想从楼市多收点钱,所谓平抑房价,根本就是个幌子。

  人们的质疑来自既往的经验:回过头来看很多地方以税费为杠杆的房价调控,到头来几乎都成了房价的助推器,多收的税费,最后毫无悬念转嫁到了买房人的头上,所谓“房价越调越高,政府越调越富”,即是基于这样一个扭曲的现实。

  根据以往的经验作出判断,这没有错,但现在的情况跟以往可能真的不一样了,把特别消费税放在新调控背景下解读,恐怕会让我们离真相更近。

  新的调控背景是:国土资源部3月22日召开视频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务必落实“保障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70%”的要求,并且,各地的供地计划还必须在主要媒体上公布,接受监督。国土资源部同时强调,达不到70%这个硬杠杠的,国土部门将不予批地。

  最先响应国土部这一要求的是北京。这个作为国内房价标杆的城市,已经明确要求优先确保保障房的建设用地,没有落实保障房供地计划的区县,就拿不到商品房用地。重庆的高价房特别消费税思路,虽然比北京慢了一拍,同样也算是对国土资源部土地新政的积极回应。这样的积极回应,利于楼市整体向民生靠拢,总比那些对中央调控政策“阳奉阴违”的地方要好。

  土地财政对于地方政府的重要性不用多说,70%住宅建设用地要用于“保障房、棚户改造和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对于土地财政来说,很有点釜底抽薪的味道。实话说,要地方政府一下子与土地财政彻底脱钩,不现实。在重保障的土地新政下,地方政府只能在高档商品房上打主意。重庆的高价房特别消费税思路,正是被土地新政逼出来的堤内损失堤外补。这个税如果开始征收,高档房当然会涨价,但那跟普通老百姓没什么关系。就像白岩松说的,你从两万五涨到三万,跟我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买不起。有人怕特别消费税会助推整体房价,恐怕是担心过了头。

  现在的问题,是政府从高价房头上收来的特别消费税会花在什么地方?是继续享受土地财政不差钱的快感,还是把这些钱用于保障房的建设?如果是前者,那么,高价房特别消费税,就会如网民担心的那样,成为政府多出来的钱袋子。如果是后者,那么,大家就应该鼓掌。

  毫无疑问,我们曾经有过不愉快的记忆:财政部2007年11月14日就公布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要有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保障房建设,但连续几年来,能够完成的地方寥寥无几。

  这种记忆,让人们对高价房特别消费税有着近乎天然的警惕。要消除大家的质疑,最好的办法,无疑就是先落实之前中央关于保障房建设的种种规定,让一直差钱的保障房建设变得不差钱,在此基础上再来征收特别消费税,大家想必就不会打这么多问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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