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信良
“新华视点”记者报道,近段时间杭州多个楼盘出现“超低价”商品房交易现象,其中个别楼盘实际成交均价竟只有市场价的三分之一。有人向记者道出其中猫腻:除了开发商自买自卖以逃税、机关单位凭低价土地得到特权房外,主要是卖给那些对开发商有用的对象,往往是政府官员、银行界人士等。
开发商超低价卖房给“有用的对象”,房管局、物价局都管不着,看来非得检察院出马才管得了。作为一种“新型贿赂”,官员以亲友、情妇等人名义购买超低价房,隐蔽性强,相当于洗黑钱。台州、丽水两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都是因此“落马”的。而杭州市仅3月8日至14日,就有约74套商品房大幅低于市场均价成交,如此多的“内部房”有无内部的阴暗交易?公众有权质疑,相关部门有义务打开黑幕,让市民看看到底是哪些人在超低空飞行。
一些“新型贿赂”的萌生,大多是因为原有的制度土壤不排斥,往往处在无规可循的监管盲区,这就要求监察部门在“魔高一尺”时,得“道高一丈”。“超低价房”很可能是朵超大的腐败之花,花落谁家,一定要有人去查去管,制度监督必须及时跟上。
在老百姓仰望高房价后低头叹息的郁闷之中,绝不能允许某些人靠权力攫取超低价房来刺激公众脆弱的神经,公布或至少查实这些超低价房的购买者,清者自清,浊者治罪,如此,方可廓清超低价房“沙尘暴”给楼市带来的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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