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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小栋:央企急抢地王是在对两会说不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6日 14:36  新民网

  两会刚闭幕一天,北京就上演三家央企抢购地王大戏。

  中信地产以52.4亿元的总价创下北京拍地最高总价。远洋地产旗下子公司远豪置业以40.8亿元竞得北京新“单价地王”。 中国兵器集团旗下世博宏业以17.6亿元拍得北京“楼面地价地王”。

  两会上超过50%的提案,超过70%的代表委员对高房价的民声,温总理两年内解决住房问题的承诺都还言犹在耳,央企却迫不及待在北京抢当地王,问题何在?央企考核新“指挥棒”为何敲不醒央企的地王梦呢?

  2010年进入央企负责人第三个考核期,央企负责人也迎来新的业绩考核办法。按照新办法,央企从事非主业投资所获收益都将减半计算。国资委同时明确,土地转让收益也属于非经常性收益,换言之,不开发房地产只卖地,也将被约束。此前不少专家学者分析,考核办法的改变能让央企不再热衷房地产和拿地王。

  现在看来,央企决策者显然认为继续拿地王更有利于自己完成当年考核指标。为什么呢?

  从2010年起,所有央企都将进行经济增加值考核,并占到40%的考核权重。这对多数央企来说是个新事物。

  经济增加值是指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其中资本成本为“调整后资本×平均资本成本率”,调整后资本为“平均所有者权益+平均负债合计-平均无息流动负债-平均在建工程”;资本成本率目前定为5.5%。这样一种考核方法,其核心是强调资本投入也有其成本,企业的盈利只有高于资本成本时才有意义。

  这一新考核指标要求央企在去年挣利润的基础上进一步要完成跑赢融资成本的任务,不但要“挣多钱”,更要“挣快钱”。要实现这一目标,到底应选建造工期通常在一年内的商品房好呢还是建造工期动辄数年的货船码头好呢?至于高风险、长周期的大型研发项目,自然更不在决策视野之内了。

  另一方面,土地转让收益虽属于非经常性收益,但只要不是光卖地,而是造楼卖,赚到的钱就能列入盈利,按现有动辄50%以上的房价收益,就算打个对折也远高于主业的利润水平。

  更重要的是,三年考核,央企的行为正越来越逼近市场竞争者的自我定位,而央企本应扮演的市场守望者角色正日渐远去。

  主业包括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央企本来就有十多家,这十多家有权大搞房地产的央企本应承担保证市场基本供给、平抑房价过度飙升的宏观调控重任,如果对其的考核变成只看利润或经济增加值,自然其就会象市场民企一样大涨房价或者炒地图利,争取最大市场回报。

  而当央企考核的核心不再是平抑市场价格过度波动时,公众和政府允许央企拥有垄断地位、融资优势、政策优势的合法性又何在呢?

  央企考核新“指挥棒”既然敲不醒央企地王梦,政府和人大、政协决策者倒是要及时把“指挥棒”拿过来,重新掂一掂份量,看看是不是要改成杀威棒、打狗棒才好。否则,养成了唯利是图的坏习惯,个头又大,脑子又不发达,保不定要成为欺行霸市的祸害。(新民网评论员沈小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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