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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公开政府预算符合民意才有价值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2日 08:00  每日经济新闻

  冯海宁

  “全国人大今年强力推进预算公开,要求经过人大批准的政府预算,都要公开,其中包括国务院各部门预算。”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高强10日表示,“我也可以坦率地告诉大家,今年即便公开了,也达不到大家要求的那么细。”

  (3月11日《新京报》)

  在笔者看来,今年公开的政府预算即使达不到公众要求的那么细,但无疑开了一个好头:既能倒逼各个部门树立预算公开的意识,也能倒逼地方政府早日公开预算。

  公开怎样的政府预算公众才会认可?许多人对公开政府预算的期待是“细”,要像香港地区一样,把开支细化到一把椅子上。笔者认为,“细”只是一方面,公开预算之后如何应对公众质疑则是另一面。要让政府预算公开符合民意,不妨从三个方面来努力。

  首先,预算公开民意化。比如说,要让公众理解“消化”政府预算,不但要“细”,还要以人性化的方式公开,比如说,预算案要抛弃专业的名词和术语,以便于理解的大白话来阐述;再比如说,对不同人群要以不同的方式公开。香港地区就通过漫画的方式吸引年青一代关注预算案。也就是说,尽量让每个纳税人都能读懂政府预算。所谓“细”,不但要看到钱,还要看到单位、项目和对应的具体的问责官员。高强认为“三公”支出公开有难度。笔者认为,“三公”消费既然是中国特有现象,公众最为关注,就应该单列出来,以顺民意。

  其次,预算公开体系化。必须要有相应配套措施。比如说,预算公开之后有人质疑就要有反馈,要有反馈机制;预算执行过程也要公开,要时时更新预算执行情况;预算执行后还要公开决算;预算公开不及时或不到位要问责等。

  再者,预算公开制度化。之前,我国《预算法》没有规定预算要对公众公开,高强表示,预算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已制订出来,根据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8月将提请常委会审议。显然,《预算法》必须要明确规定政府预算面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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