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2010年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视频会议召开,会议精神之重点,即要求各地政府部门主动出击,彻查并坚决销毁2008年残存的问题奶粉。就在不久前,一些厂家使用了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生产乳制品,继续贻害众生(见本报今日11版报道)。
犹记得三鹿案发后,全国各地纷纷销毁问题奶粉的盛况,像极了当年的虎门销烟。而举国一同动手,争先恐后,颇有几分“运动式执法”的意思——须知“运动式执法”的一贯结果,便是将工作的重心从“执法”转移到“运动”身上,令激情打碎了规则,表象遮蔽了病根。
运动式、风暴式的销毁问题奶粉,最大的害处,倒不在于有漏网之鱼,而是导致某些人误以为问题奶粉销毁了,便可一了百了,从而忽略了另一大病症:对食品监督管理、质量检验体制的彻底改造——这种翻新装修,岂是一两个部门领导引咎辞职即可完善?
无良奶商生产问题奶粉,某些地方政府监管部门不作为,这两者孰为灾难的本源,实难辨析。然而,可以板上钉钉的是,假如它们同时登场,一场针对无辜婴孩的浩劫便不期而至。
一年半下来,聚焦于三鹿案的汹汹民意,有一部分随国事的浮沉而退散,另一部分则执着于“结石宝宝”的国家赔偿与三鹿集团的破产规避。有谁会注意对食品的监管与质检制度之改革行进到何处?
话说回来,有媒体指出,“问题奶粉并未彻底销毁,部分仍存留在某些企业的库房,或以较低价格在市场上变卖”——这只是病象,病根依然潜伏其后:第一,为什么在“百余名执法人员监督销毁全过程”的情境之下,还有问题奶粉成为漏网之鱼?“彻查”了那么多次,还需“彻查”,何时才是尽头?第二,为什么这些漏网之鱼可以咸鱼翻生,卷土重来,再次作为原料而掺入产品,流入市场,监管与质检部门偏偏不能防患于未然?这两个问题一日不解决,问题奶粉便永远阴魂不散,在中国人的心头纠缠如毒蛇,执着如怨鬼。羽戈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