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敬涛
去年以来,北京、上海、沈阳、哈尔滨等城市相继召开调整水价的听证会,但听证会在方案设计、人员选择、程序规范等都有“作秀”之嫌。国家发改委对此作出公开回应:不能不加分析地认为听证会在作秀。“试想,如果没有听证会这一平台,如果不让媒体充分地、公开地报道听证会,这些问题就很难暴露出来。如果真想作秀,岂会让‘蹩脚’的‘演员’来砸‘牌子’?”(1月7日《工人日报》)
听证制度,曾经给了公众太多期待,以为它的到来,意味着公开、透明和民主的自然的从天而降,以为它的到来,就是“想涨就涨”等公共治理乱象的终结。然而,几年过去了,公众却发现并不是那么一回事。尤其是在2009年,几个大城市调整水价的听证会,更是变得有恃无恐,接连传出了听证代表内定、退休干部成了“下岗职工”等一系列丑闻,听证已经被多数公众认定为:作秀。
正是在这样一个信任危机之中,公共管理部门才做出回应。听证会是否是作秀,不取决于公众和民意“不加分析的认为”,但显然更不取决于公权力“分析”出的自话自说。
首先,社会越来越开放,公共管理越来越透明,在这样一个社会语境之下,试问,谁还能有权力“不让媒体充分地、公开地报道听证会”?谁还有权力捂住这些问题不见天日?难道公众天经地义的话语权、知情权,还是权力和管理部门的恩赐吗?这又是一种何其狭隘、保守和危险的思维?而令人遗憾的是,在官员的回应中,充斥着这种自上而已、自以为是、自命不凡的官腔。
在这样一个姿态之下,发改委的回应越看越有点答非所问、偷梁换柱。公众所质疑的,是“好与坏”,而公共管理部门答的却是“有与无”。公众的意思是,一个坏的听证会,“扎扎实实走形式”的听证制度,还不如没有。公众质疑的是,听证会必须听取反对者的意见,而现实呢?没有“反对派”,只有全票通过。听证会必须公开企业的成本构成,拿出合理的涨价理由,可我们的听证会呢?公开成本了吗?拿出涨价的合理理由了吗?听证制度,本应是“一种可能的公共政策对话”,“一种对称性的公共政策论辩”,我们的听证会有对话吗?没有。有论辩吗?也没有。既然没有,那不是作秀又是什么?
而反观公共管理部门的回应,对公众所有的这些疑问都避实就虚,而只是以有了“听证会”这个形式而自满。说白了就是,能开听证会就不错了,你还想怎样?一个是期待进步,一个是固守残缺,为既有的一点进步沾沾自喜,两者的落点和期待不同,检视问题的视角不同,作秀与不作秀,官方与民意怎会得出一个相同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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