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周东飞
据《京华时报》1月3日报道,美国司法部于日前宣布,美国电信网络设备制造商UT斯达康已经同意支付300万美元的罚金,来和解其贿赂在中国国有电信公司工作的官员一案,并保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这桩官司能够引起中国公众的关注,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其中涉嫌受贿者是“在中国国有电信公司工作的官员”。这名官员是谁,这家国有电信公司是谁,美国司法部没有明确点出,看来只能当作一个疑问存于心头。不过,即便是指名道姓当场公布,根据此前发生的有据可考的案例,也不见得就“真有其事”。
2009年8月初,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布的一份行政诉讼档案在中国引起关注。该诉讼档案披露,美国不干胶标签生产商艾利·丹尼森公司为了获得合同而向中国政府官员支付回扣。8月12日,案件涉及的公安部无锡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作出回应称,经核实,不存在有人接受礼物和相关费用等问题。
同样是在当月,美国司法部发布消息称,美国控制组件公司(CCI)从2003年到2007年,在30多个国家行贿约236次。在这份贿赂名单中,中石油、中海油等8家中国公司位列其中。面对这一负面消息,相关企业或矢口否认或沉默回避。此后,有媒体援引“国资委知情人士”的话称,中石油跨国受贿的额度不到1万元人民币,且为下属公司,“根本就不是外界传的动辄百万元”。
有网友在相关新闻后面留言感叹道,如此说来,中国相关部门和企业简直比窦娥还冤。美国证交委称不干胶巨头贿赂了公安部无锡所,该所回应那是没有的事儿。美国司法部称8家中国企业接受CCI贿赂,国资委回应最高额度不到1万元,没有那么严重。让人奇怪的是,相关部门和企业居然如此冷静和淡定,受了这么大的冤屈一点也不愤怒。一些网友显然没有这份洞明时事的豁达,按照他们的说法,既然一切都不是别人说的那样,咱们为何不去讨要一个说法?从去年8月到如今,4个月过去了,人们并没有看到讨要说法的行动。看来,有关部门和企业宁愿选择韬光养晦忍辱负重。
这一次,怕要是连回应和澄清也免掉了吧。很明显,比之去年8月份的两起“传言”,UT斯达康行贿案并没有具体指出受贿方到底是谁。掐指一算,中国国有电信公司合并后也还有3、4家,合并前更是多达5、6家。既然有可能是你,也有可能是我,那就既不是你,也不是我,谁都不用着急。
可在公众这一方面,心里想的显然不是这些。来看看UT斯达康行贿的路数吧,真是让人既陌生又熟悉。支付700万美元,邀请中国一家公司高层出境旅游——原来这就叫做“考察”;虚假雇佣至少10名中、泰通讯公司雇员及家属,为他们办理绿卡支付工资——家属移民也是贿赂的一种;向在美国大学读书的中方政府人员支付400多万美元的“培训”费用——连读书的费用都不用操心了。在如此无微不至的关照面前,我们的国有电信公司的官员将拿什么去投桃报李呢?
“那是没有的事!”民众所期待的正是这一声澄清。不过,既然这些商业贿赂发生在中国的土地上,其中一方嫌疑人是中国国有企业,那么由中国司法部门出面,将一切查它个水落石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们期待着传言被司法部门证否,从而还“中国国有电信企业”一个清白。否则,谁伸手谁就必须为不道德和违背法律的行径付出足够的代价,中国的法律向来不曾承认过受贿可以被默许和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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