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北京居民水价调整方案听证会网上文字直播全文——3个多小时的意见直陈,洋洋近4万言,给人的总体感觉却是,有点不像水价调整方案听证会,倒像是对政府部门有关水资源管理与利用工作的征求意见和建议会。
从听证会代表的发言看,除去“实施阶梯水价”这一和水价调整直接相关的具有前瞻性的建议外,从加强水资源的执法管理,到呼吁节约用水、推广节水设备,再到制定强制节水标准等等,均与水价调整方案无直接关系。
相反,听证会代表涉及水价调整方案的发言过于简单。绝大部分代表都同意涨价,而对具体涨价方案,则是在做选择题,也就是同意方案二,分三年逐年上调到位。至于此次水价调整方案的两大核心议题:到底该不该涨?到底该涨多少?大多数代表都未能提供较为详尽的科学、理性的分析与论证。这就偏离了听证会的主旨,让人不甚解渴,感觉公众意愿没能得到充分表达,公众权益没能得到最大限度主张。
召开听证会的主要目的,就是对有关方案进行分析、论证,提出质询,看其科学性、合理性的程度有多大,最终形成一个获得各方最大限度满意的折衷方案。如果偏离这样的主旨,听证会就失去其本来的意义,而如此听证会的结果,往往就是适听必涨。
也正是大多数代表对听证会主旨的偏离,使此次有关水成本的公开与核算这个水价调整的关键问题,被轻易滑过。只有一位代表对公开的污水处理成本监审结论提出了六点质询,而对有关方面没有公开自来水的运营成本和水资源成本问题,鲜有人关注到,也就谈不上提出质询意见。事实上,这三部分的成本,直接关系到居民用水价格构成,是确定水价调整方案的基本依据,尽管此次调整的水价构成中只对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上调,但公众有权知道水资源成本和自来水运营成本情况,如此才能全面了解为什么要上调和上调多少水价。
应当说,此次听证会在创造实践民主的条件上还有待改进。比如,有代表就表示,“在这之前我们跟发改委一点接触都没有”,而且前期调研时间有限,只有代表们前期调研时间很充分,对有关问题特别是成本构成问题等了解得很深入,听证会才能使公众的民主权利和自来水使用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此次水价调整听证会还表明,有关代表的实践民主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既被确定为代表,就应当忠实履行代表公众对水价为什么要上调和上调多少进行科学、合理的分析和论证的责任。如果只是认识到北京缺水所以要涨,从而为水价上调简单地唱赞歌,或者对有关政府部门工作提点意见建议,那么,这尽到的只是作为一个公民能够树立节水理念并提出节水建议的责任,体现的只是一种公民的认识境界和思想觉悟,而不是听证会代表所应当履行的职责。此中根本性差别,惟愿后来者仔细辨析。(来源:京华时报 陈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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