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而言,除了在APEC会议上申言坚持对各色“贸易投资保护主义”的抵制外,还必须下定决心在行动上推进我们的自贸区建设,在危机条件下可能出现的“贸易保护”大气候下,务实地营建“自由贸易”小环境
11月14日至15日,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十七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将在新加坡举行。今年是APEC成立20周年,按照中国传统说法,20岁行冠礼,以示成年。
20年的成长,可谓格局初备,成效已现。自1989年成立以来,经过单边和集体行动计划的共同推进,APEC的贸易投资自由化在关税、非关税、服务、投资诸方面取得不同程度的进展。成员关税总体平均水平已由1988年的逾15%降至2008年的不足7%,低于世界平均关税水平。非关税壁垒和服务贸易管制也按计划进行了削减,投资准入的非歧视原则也基本得以确认,政策透明度有所提高。
然而,20岁虽已成年,但体犹未壮,故称“弱冠”。APEC体格之不壮,首先表现在其可能因初始目标被“虚化”而陷于迷惘。
由始至终,APEC成员均未对茂物目标的具体标准达成一致并予以设定,无论是《釜山路线图》或是《河内行动计划》,都未能完成清晰规定目标之实现标准的任务。2010年将至,《茂物宣言》关于发达成员在预定时间内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的目标在技术上可算已经脱靶,今后,原本作为目标的茂物宣言可能被置换为一种更为缺乏约束力的“发展方向”。甚至已经有一些国家“欢迎APEC将其工作重点从贸易自由化上移开,成为OECD式的贸易便利和经济技术合作机构”。
与目标虚化相联系的是,APEC的机制化水平长期维持在低水平上。它没有成为帮助各方协调各自贸易政策的联合体,而是逐渐成为一个关于贸易谈判的松散的协商性论坛。以其推行的部门贸易自由化为例,相关条款应上升到具备法律约束力地位还是遵循自愿遵守原则都在未定之数,一些成员内部对农业、渔业等敏感部门的保护,使得这些方面的自由化进程久久不能达成正式协议。
不过,APEC的非机制性也许正与区域内各经济体发展水平和方式的多样性相适应。长期来看,机制化水平不高的弊端,应该以在APEC范围内推进高质量的区域贸易安排来加以弥补。
弱冠初识百般愁。对APEC而言,当前的愁之大者,莫过于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由于缺乏相关授权和机制化安排,作为区域贸易自由化的主要推动者之一,它很难针对成员国的“机会主义”行为来“清理门户”。亚洲开发银行2009年《亚洲发展展望》已经指出,亚洲发展中国家面临主要工业国因为失业问题严重而出现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的严峻风险,贸易保护主义将加剧当前的全球经济不景气,从而让高度依赖于贸易的亚洲发展中国家进一步受损。而包括APEC成员在内的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在危机中表现出来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尤其需要警惕。
例如,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787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方案,还提出了购买美国货、扩大美国人就业的条款。仅2009年上半年,中国遭受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特保措施等贸易救济调查,就达近60起,涉案金额超过80亿美元。6月,美国对中国钢铁产品采取了三起反倾销调查,欧盟也对中国的鞋和鸡肉等商品提出了反倾销诉讼;9月,美国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小轿车和轻型卡车轮胎征收为期三年的惩罚性关税;10月,欧盟裁定中国输欧无缝钢管对欧盟产业构成损害威胁,决定征收17.7%至39.2%的最终反倾销税,美国商务部也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无缝钢管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税调查。
希望在APEC这个倡言贸易自由化的论坛上,通过某种有约束力的决议或法规来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反全球化逆流”,恐怕并不现实。但重申组织倡导贸易投资自由化的一贯原则,凝聚相关经济体对自由贸易议题的共识,实属必要。这也是APEC作为一个组织存在的职责和担当所在。因长期存在特别是当前的困难,而将投资贸易自由化之路视为为畏途,甚至要更弦易张,将自由贸易的旗帜换为“富国俱乐部”的门牌,绝非是已“成人”的APEC的体面选择。
对中国而言,除了在APEC会议上申言坚持对各色“贸易投资保护主义”的抵制外,还必须下定决心在行动上推进我们的自贸区建设,以在危机条件下可能出现的“贸易保护”大气候下,务实地营建“自由贸易”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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