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不把“钓鱼式执法”用于反贪?
“钓鱼式执法”近来在全国臭名远扬——为了治理“黑车”,竟然涉嫌“联合钓鱼”,简直和诈骗差不多。
对于此事,我坚信真相迟早会大白于天下。不过现在我想提前发出一个疑问:如果最后证明了相关官员确实使用了“钓鱼式执法”,结果将会如何?估计不会触犯刑律,可能是行政处分之类吧?最后可能会是“调离交通执法部门”。
于是另一个问题就来了:把这些官员调到哪儿去合适呢?对此,我倒有个建议——可以安排这些擅长“钓鱼”的人到反贪部门工作,估计能人尽其才。
具体的工作方式可以是这样的:物色一批企业老板、开发商、包工头之类,在一个风高月黑之夜,约有关官员到酒楼、桑拿房等娱乐场所,然后提出工程、项目、资金、土地等请托事项。得到对方的承诺后,当场送上现金或贵重物品,在对方收入皮包之时,暗藏的反贪人员一拥而上,把受贿者逮个正着,然后乘胜追击,令其交代此前犯下的贪腐罪行。
反贪部门不是常常感到缺乏线索,总是号召举报吗?不妨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想办法让贪官主动曝光。
我想,用“钓鱼式执法”欺负老百姓肯定会引起民愤,不过要是用此钩改钓贪官,老百姓一定会欢呼的。殷国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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