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雪草
10日,深圳华强发布公告称,公司资产重组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并获有条件通过。据媒体调查发现,该定向增发的背后牵出华强集团四年前改制背后的内幕:部分管理层涉嫌在改制中“暗度陈仓”,通过一系列资本运作,牢牢掌控了华强的控制权,这一改制的最终结果与当初广东省有关部门的初衷和批复存在巨大差异,据知情人士称,此改制涉嫌存在巨额国有资产流失。
国有资产流失,国民痛苦流泪。事实上,国有资产流失曾经发生过无数次,还有正在发生或即将发生的。
国有资产沦为“唐僧肉”。国有资产为何频频遭遇贱卖?国企“蛀虫”为何能疯狂攫取国有资产?国有资产损失或潜在损失为何成为家常便饭?有关人士指出,国企改制存在着“体制不健全”、“监督制约不到位”、“权力的私欲化”三大漏洞。“有漏洞就会有流失”。国企改制是现代企业的发展方向,大势所趋。但是在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各种体制机制上的弊端尚无破解之策,于是,在利益的诱惑下,占有欲必然膨胀,国有资产就很容易成为“唐僧肉”。可以这样认为,国有资产的流失,是体制和机制性弊端的产物,也是相关法律不健全的产物。
解决这些体制与机制性弊端,需要改革,需要法律来加以规范。有关专业人士曾提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面临的若干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需要通过企业法律制度创新继续予以规范和推进。改革催生立法,立法推进改革。让人欣慰的是,《企业国有资产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阻止国有资产流失,惟有相关法律拧紧“闸阀”。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建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法治是保障。频繁的国有资产流失,已促使相关法律的诞生,但是刚“诞生”的法律尚处“襁褓”之中。法律的威严与威力需要在“实战”中得到体现与发挥,换言之,法律需要激活。
华强集团四年前改制时,《企业国有资产法》尚未出台,是否就可以让他们拣这个“便宜”呢?即便不能用《企业国有资产法》来追溯其法律责任,但是,改制涉嫌存在巨额国有资产流失也必须依法查处与追究。这一次的资产重组,更是要严格依法进行,尤其要让《企业国有资产法》“全程监督”,决不能让资产重组过程中暗藏猫腻甚至是阴谋。这也是一次《企业国有资产法》激活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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