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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工资指导线慎提负增长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11日 15:55  大河网-河南商报

  8月4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广东省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7%的基准线相比2008年的10%,下降了3个百分点,而下线为零或负增长也是近年来首次出现。而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多省市也都相应“下调”了今年的工资增长基准线。(8月10日《中国经济周刊》)

  ■王攀(商报评论员)

  企业工资指导线当然不是随便调出来的,它是根据物价上涨水平、GDP增速等计算的,对企业具有指导意义。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各省市普遍下调工资指导线,广东甚至出现“负增长”的提法。政府对企业的“爱护”,固然不错,但却存在误伤劳动者的风险,让原本在初次分配中处于弱势的职工,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雪上加霜。

  长期以来,劳动者收入过低一直是一个顽症。据统计,2006年,全国在岗职工工资总额23439亿元,仅占当年GDP的11%,而很多发达国家的这一比例基本都在50%以上。正因此,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一次明确提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问题”,之前我国实行的是“初次分配注重效率”的原则。如今,党和国家“分好蛋糕”仍旧余音在耳,但初次分配中的严重不公问题,已经被金融危机的影响所掩盖。

  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是一种良性的压力。企业应当通过提高劳动者工资,促使劳动者素质提高,进而促进产品技术含量提升,结果必然是企业产品技术含量高,竞争力强,盈利空间也必然扩大。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无论对企业还是对劳动者来说,都是一个双赢。特别是面对金融危机的影响,企业的发展需要凝聚力、产品需要竞争力,适当保持工资正常的增长,是企业应对金融危机影响提高自身能力的一个必要手段。

  而更重要的是,企业工资属于市场化行为,它是微观的企业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一种自发现象,决定这一现象的是企业和职工之间的博弈。因为国家、工会不够力挺,中国职工原本就在工资谈判中处于弱势。企业工资指导线又不像公务员工资两年一调的增长机制那样可以保证实行,对企业来说它仅仅具有指导作用,换句话说,企业可听可不听。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就可能选择性听,只听于己有利的。体现在工资指导线上就是就低不就高,在和职工协商工资时以“下调”或“负增长”的工资指导线拉虎皮扯大旗,置职工无反驳之地。

  还好,有市场在。在各省市集体下调工资指导线,甚至出现“负增长”的提法后,很多企业并没有依线而行,下调工资。《中国经济周刊》援引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陈杰平副部长的说法,上半年他参加了一些大型用工招聘会,而在这些招聘会上,他看到企业招人的出价跟往年相比并没有降低,而且大多数有提高。面对市场,企业会做出理性选择。但无论如何,各省市集体下调企业工资指导线,甚至允许“负增长”的做法,都让人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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