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源网CIO韩晓平
6月30日油价的再次上涨,让人们逐渐把眼睛盯在了成品油的定价机制上面。事实上,将国内油价与国际油价实现接轨,本来是国家实施成品油价格税费改革,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的主要考虑。但是,自从5月8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后,连同2008年12月18日至今我国先后根据国际油价变化进行的5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国内油价的调整幅度与国际油价实际上出现了“水涨船飞”的局面,国内油价调整幅度大大高出国际油价变化幅度,引起市场普遍质疑。
与此同时,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两大石油公司声言“油价倒挂”造成亏损而要求涨价的同时,民营、外资加油站却通过降价促销蚕食他们市场,形成了油价越高市场份额损失越大,油品积压销售不畅的尴尬局面。
“水涨船飞”背后的价格组成
目前,许多人都常常将国际油价上涨的百分比与国内油价上调的百分比进行直接比较,强调国际油价从年初的33.98美元/桶上涨到6月29日的71.49美元,涨幅达110%;而国内油价从5.33元/升仅仅上涨到6.37元/升,涨幅不到20%。一些专家和媒体也在为两大公司鸣冤叫屈,打抱不平。
油价中包含了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一是“实际油价”,只有这一部分与国际油价的变化直接相关。我们参考的国际短线期货价格(一般是一月期的价格),并非中国油企进口的实际成交价格,比如中国并不进口英国北海布伦特原油,这一油价主要是作为一个调整参考因素。我们国内的原油生产成本大约在20美元/桶,甚至更低,即便加收特别收益金,也就是老百姓所说的“暴利税”,国内油价也远远低于国际油价。将国内生产的石油参照国际油价定价,这是政府给国有企业,特别是给三大石油公司的优惠和扶持。
2009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就6月1日调整国内油价的新闻通稿中说:“自今年3月25日国内汽、柴油价格上调以来,WTI原油期货价格由每桶53.98美元上涨到66.31美元,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由每桶45美元左右上涨至目前的57美元左右。”上述可见,国内原油由于质量较差,价格一般比优质的美国西部德克萨斯油价(WTI)低9美元/桶左右。
虽然我们不知道确定油价的“移动平均值”最初建立时的取值基数到底是多少,但无论是国际市场买来的实际成交油价,还是国内生产的石油价格,加权平均后是不可能超过国际油价的绝对值。这一部分占现行油价的比例为48%。如果国际油价从6月1日的66.31美元/桶上涨到6月29日71.49美元/桶,平均上涨7.81%,但是对北京93号汽油价格的影响为3.75%,不到0.22元/公升。
其二是税费,主要燃油消费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消费税为汽油1元/升,柴油0.8元/升,增值税17%,再加上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大约占油价36%~38%之间。将国内石油按照国际市场定价出售给中国老百姓,加收特别收益金(暴利税),但国家征收的比例并不高,对于油价没有什么影响。由于燃油消费税是固定的,所以,油价上调时税在成品油价格中的比例反而会下降。这次油价调整中,与税相关的价格上涨为0.09元/升,涨幅4.08%;
其三是其他相关的经营成本利润,石油公司的经营性收益和成本主要在这里。这次油价上调中这一部分获利空间最大,增涨幅度接近20%。其实,与此相关的很多成本支出都是相对固定的,并不受国际油价变化影响,给这一部分调整价格,无疑是给石油经营者送利润。在本次调整中,石油公司每公升增加了0.17元,1吨227.72元。据统计2008年1~12月中国汽油表观消费量为6342.7万吨,平均每月528.56万吨,每吨227.72元,就是12个多亿。
从6月1日到6月29日,国际油价上涨7.81%,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肯定不会超过这一指标,尽管这一阶段油价曾达到73美元,但很多时间是低于70元的价位。但是在这个油价中,与国际油价相关的增值为0.22元/升,税收增加0.09元/升,而油价上调到了0.48元/升,经营者的利润增加了近0.17元/升。目前的定价机制能够将国际油价的攀升,进一步放大为石油经营者的利润,使船大大脱离水面,形成了水涨船飞的局面。
“税上加税”的机制问题
在新定价机制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也是中国存在的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就是税上加税。政府在确定0.8元~1元/升的燃油消费税之后,对燃油消费税征收增值税,汽油每升0.17元,柴油、煤油每升0.136元,并在这个税上加税的基础上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府要求征税对象为所缴纳的税再纳税确实有点说不过去。长期以来,大家都在争论中国企业的税负高不高,财政部、税务总局总是认为不算高,而企业却认为难以承受,根本的问题是每一项税的基数也许不高,但是税上加税的不断重复征收,企业就很难承受。若按照2008年全国燃油表观消费量推算,如果今年与去年持平,国家可以征收2682亿元燃油消费税,并对这些税加征394亿元的增值税,还有近40亿元的附加税费。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马富才就认为这种“税上加税”的模式很不合理。他曾提案建议:尽快把燃油消费税改为价外征收。他指出:“燃油税改革方案要求燃油消费税价内征收,要作为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税基。以汽油为例,按燃油消费税增加0.8元/升计算,由此新增加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共计0.2296元,比公布的0.8元燃油税增加了28.7%。这部分税收增额都加到价格里,消费者的实际增加费用就不是0.8元,而是1.0296元。”
增值税本身也是一个水涨船高的税,价格越高,税收越高。在一些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为了避免因为国际油价过高导致对经济的影响,在油价高时或经济不景气时会下调增值税率,保持经济增长,维护消费者权益,避免“杀鸡取卵”式的收税机制。而我们的增值税不仅税上加税,而且水涨船高,在未来税制改革中应该研究解决这个问题。
是谁拿走了利润?
实际上,看一个国家的油价、税率不能说明这个市场能不能赚钱,关键要看石油公司在市场中的盈利空间,也就是看市场留给石油公司多少钱。
从这一个悖反的市场现象似乎能看出一些问题:中国的石油公司不断说自己亏损,外国石油公司却削尖脑袋要往中国市场钻,而且和中国民营石油公司一起降价促销。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教授最近撰文研究,中国的汽油比美国贵,中国的油企还亏损?美国执行了相对比较固定的税额,所以汽油价格中的原油成本比例会不断变化。“2007年至2009年,受国际油价剧烈波动的影响,原油成本在美国普通汽油零售价格中的比重一度上升到70%以上,随后又迅速下降,2009年4月回升至56.4%。”2009年4月国际油价在50美元区间徘徊,这样算来,美国汽油价折合不到4元人民币/升,而国内同期油价为5.56元/升。林伯强教授采用的是美国的平均油价,在美国各地油价差异很大,即便各州之内也有很大差距,但是纽约和洛杉矶地区最高,相比之下新泽西的95号汽油价格最具参考,因为新泽西境内是免费高速和收费高速共同存在,更像中国的情况,而新泽西的油价比美国平均油价要低0.2~0.3美元/加仑。中国的平均油价含甲醇、乙醇汽油,质量也较差,热值也不达标,采用北京93号汽油是比较合理的。
令人费解的是两大公司在成品油税费改革之前之后,动辄说自己亏损多少多少,政府只能要么拿银子补贴,要么提高油价。两大石油公司将采油板块和炼油板块分开,然后按照国际最高的油价计算,国际油价低了他们说采油亏了,国际油价高他们说炼油亏了,反正会哭的孩子有奶吃。现在,又将提高油价与“节能减排”联系上了,涨价更是师出有名了。
事实上,现行制度设计中一个很大的缺陷是,国际石油投机者、中国的石油公司和政府的收税利益坐到了一条船上,消费者却坐到了另一条船上。国际炒家投机炒高油价,我们的石油公司就会跟着获利,政府税收也会水涨船高,而坐在另一条船上的消费者只能被动买单。而这与金融危机时期,我们的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或者更应该考虑到如何实现民众、政府和国有企业利益的同舟共济,而不是相互背离。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