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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无法做到完全公平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07日 04:37  21世纪经济报道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王海平

  作为率先在全国探路省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江苏,目前改革状况如何?如何在利益的重整中,维护改革的公正性?

  江苏省财政厅科研所所长李豫平一直在思考着这一系列的问题。“实行分税制的主要目的并不是说是钱的问题,而是要通过财政体制调整江苏经济发展的结构。”李豫平向本报记者强调。

  抑制盲目追求GDP的行为

  《21世纪》:江苏省去年8月于全国率先推行了新一轮省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省财政厅测算认为,新一轮分税制改革将给地方增加300亿元的可用财力,但现在部分县(市)普遍认为省财政“多集中了”。你对此怎么看?

  李豫平:这次改革的一个核心是明确了“省与县”之间的财政结算,也就是从原来省与省辖市之间的结算推广到县。从总体上看,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是成功的,我们必须坚持。

  自改革到现在将近一年,省财政科研所进行了大量的调研。目前看来,你所说的“多集中了”反映在苏南的昆山、江阴、常数等县域经济发达的少数县(市),对于其它地方由于经济总量等因素,没有什么影响。

  在去年底、今年初的结算时期,省财政与省辖市之间的结算已完成,省与县结算还需要时间。当时,对地方的诉求,省财政厅曾考虑对多收的县实行“个别适当返还”,但目前来看时机尚不成熟,主要是金融危机的影响等,因此必须考虑给予适当的时间缓冲。按照惯例,至少需要一年的观察时间和反复的计算。

  《21世纪》:有一种观点认为,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江苏新一轮分税制改革的时机不太凑巧。你觉得呢?

  李豫平:总的来说,这次分税制调整有三个“利好”和三个“不好”方面。

  积极的方面在于:一是对当下江苏产业升级转型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带来正面影响,符合科学发展观,对盲目追求GDP的行为会有所抑制;第二,加大对苏中苏北的财政转移支付以及对开发区的奖励措施等,有利于区域之间的财力平衡;第三,保证了欠发达地区的吃饭问题,提高了他们发展的积极性。比如,对人均财力低于一定标准的由省补助,并列入基数,不足部分由县(市)用新增财力弥补。

  问题也表现于三个方面:第一,不少县在发展中变为了省辖市的区,比如南京江宁,作为当前的区级编制,它就不能享受到这次调整对县级的优惠待遇。这每个省辖市都有,反应也比较大。

  第二,理想与现实是有落差和脱节的,这次调整对产业结构上有政策倾斜,比如一些营业税,政策本身没问题,但问题是,江苏是一个工业型省份,服务业的发展依赖于工业发展。目前江苏工业发展的水平对三产的影响力还不是很大,因此地方政府还是关注工业,尤其是苏北还在追求工业上规模,工业的增长快于服务业,因此增值税增长快于营业税,这导致了“发展快的多交,发展慢的全留”,其中有个落差。也就是说,地方政府需要更多的时间调整产业才能达到这次调整“多收”和“下放”财力的平衡。

  第三,改革既然是一个不可能完全公正的体制,因此给我的一个感觉是为了达到区域间财力平衡的目标,有点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大家手心手背都是肉,因此首先要保证吃饭,这有点回到了改革之前的味道。

  借力改革,调整经济结构

  《21世纪》:省级以下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其运行变化调整一般延续怎样的模式和规律?

  李豫平:实际上,从其财政体制的运行规律看,省级之下的分税制是中央与省之间的分税制体制的一种延续。

  道理很简单:中央实行分税制其前提是率先保证中央级的财政开支,省级也一样。这就是实行省级以下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必要性所在。

  《21世纪》:对于省级单位而言,省级以下的分税制到底是如何左右地方经济发展的?

  李豫平:财政管理体制是调节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杠杆。道理很简单,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一把手”,他必须要考虑到“能有多少钱”,考虑到要不断为本级财政增加可用财力,因此他必须要发展能多留财力的产业。

  比如,从这次改革的文本内容之一看:地方营业税以2007年为基期年,对“增量部分”省不再集中,全额留给地方。这是地方增加财力的一个重要途径。

  营业税主要来源于服务业。因此,站在这个角度,地方财政一般预算为获得更多的税收,他就必须大力发展服务业。

  我们知道,增值税是税种中量最大的一块。2001年的改革,是取消了之前省集中增值税的12.5%部分。因此,7年来,由于增值税增量部分省不集中,各地就大力发展制造业,强调“快”而忽略了“好”,带来了对资源的大量消耗和环境的破坏。

  “苏南看上去富但实际上不富”

  《21世纪》:国家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使得中央财政收入逐渐丰厚。若以江苏2008年的税收为样本,则有一半左右的税收上交中央。这样的情况实际上已经持续多年,因此,有一种观点认为,“现行国家分税制体制影响了地方增收的积极性,尤其是对经济发达地区而言更加明显”。你怎样评价?

  李豫平:江浙两省是天下粮仓,这一点恐怕大家都有这样的共识。事实上改革开放30年来江苏一直都对中央财政贡献很大。

  从中央对各个税种的集中部分总体计算,江苏每年的税收大概有60%上交中央。但是,若算上每年中央财政1000亿元左右的返还,因此差不多是对半分。这一趋势若干年来都没有变化过。

  具体到苏南,现行的体制也确实反映出一个问题:看上去富但实际上不富。原因是,苏南地区的税收总量中,地方政府能得到的大概在20%左右。当然,客观地说,由于经济总量大,这20%超过了苏北的50%-60%。

  对于这次改革,我建议:一是明确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二是建议中央能适当提高税种的地方留存部分,增加省级政府以下的财力。

  中国的财政体制是通过权力来确定和分配的,因此,目前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无法做到完全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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